和县中医院可回收医疗垃圾处置公司遴选项目

和县中医院可回收医疗垃圾处置公司遴选项目

发布于 2025-02-10

****点击查看可****点击查看公司遴选项目,请各投标人制定报价函,按要求参与询价项目。

项目:****点击查看可****点击查看公司遴选项目

一、项目要求:

回收方必须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经营资质;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回收标的:未经病人血液和体液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和透析壶(下简称:一次性输液瓶袋和透析壶)

收集时间和频次:每周一次(具体时间双方协定),周一至周六的8:00—17:00;

收集地点:医院可回收输液瓶袋专用暂存点;

处置场所:回收方的经营场所内。

二、回收控制价及回收协议期限

(一)回收方同意免费受托收购和处理一次性输液瓶袋和透析壶及玻璃输液瓶,另****点击查看医院内部收集分类打包和暂存的费用:

控制价:

1、输液瓶(袋): 不低于 0.02元/个计算

2、透析壶: 不低于1.5元/个计算

此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每半年计结算一次。

(二)回收协议期限: 2年

三、中标公司应尽义务

1、与再生**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

2、与回收方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等级转运种类(输液瓶和塑料)、转运输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2年。

3、确保所有收集和处置工作,符合卫生部门和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

4、按协议规定的工作流程,执行一次性输液瓶袋和透析壶及玻璃输液瓶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事宜;

5、接受医院方日常的监督和检查;

6、回收方具有符合生活垃圾回收处置资质,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7、执行立案单制度,处置、销售等记录台账应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8、配合医院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

违约责任:

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守约一方除可以单方提出协议解除外,亦可根据法律规定,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1、回收公司不再具有回收物品回收处置合法资质

2、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部门规定和通知要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四、投标材料

1、报价函:供应商需提供第一次和第二次报价,格式自拟。

2、供应商需提供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证明原件。

3、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经营资质

★注:1、第二次报价单需密封放进投标材料内,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启。第二次报价可以等同于第一次报价,但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否则整个投标材料按无效处理;若未提供则视两次报价相同。

2、以上材料需盖章且为必需提供的投标材料,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按无效投标材料处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包含)起5个工作日。

六、响应材料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包含)起5个工作内(工作时间)。

2、密封要求:以书面形式盖章密封,送(或邮寄)至我单位,逾期不予受理。外包装上须注明:****点击查看可****点击查看公司遴选项目+联系方式(没有盖章密封的不予接受)。

七、提交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监察室 王主任 0555-****点击查看009

八、项目联系人:****点击查看后勤保障部 高主任 0555-****点击查看006

****点击查看采购部 蔡主任 0555-****点击查看006

九、评审:以两项报价之和最高者中标

十、特殊情况处理:因本项目属于限额以下自主采购,若满足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按下列特殊情况处理。

1、满足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仅有两家时,评审继续。

2、满足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仅有一家时,则招标终止

3、采购人也可认定缺乏竞争性而选择重新采购

十一、中标公示:自公告响应截止时间起一周内完成评标并发布中标公示。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