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天山机场海关转场资产搬迁与利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鲁木齐天山机场海关转场资产搬迁与利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6-07-29

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
联系人联系人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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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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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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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海关转场资产搬迁与利旧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16: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7月30日至2026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00 下午:13: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点击查看(**乌****点击查看开发区(**区)**湖路555****点击查看中心22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点击查看(**乌****点击查看开发区(**区)**湖路555****点击查看中心22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6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婷、李昊、尚悦
项目联系电话 0991-****点击查看237(工作业务电话)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维吾尔自治区**市迎宾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工 0991-****点击查看014(工作业务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乌****点击查看开发区(**区)**湖路555****点击查看中心22楼222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婷、李昊、尚悦 0991-****点击查看237(工作业务电话)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海关转场资产搬迁与利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乌****点击查看开发区(**区)**湖路555****点击查看中心22楼222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0日 11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海关转场资产搬迁与利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72988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海关部分设备、设施、家具用具等由该关南办公区无损拆除并搬迁至北办公区综合楼;对北办公区综合楼部分房间进行功能性改造并安装利旧资产。(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采购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采购文件补充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资产搬迁、安装调试和场地改建。(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30日 至 2026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3: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乌****点击查看开发区(**区)**湖路555****点击查看中心22楼222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1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乌****点击查看开发区(**区)**湖路555****点击查看中心2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1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乌****点击查看开发区(**区)**湖路555****点击查看中心2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请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前往****点击查看(**乌****点击查看开发区(**区)**湖路555****点击查看中心22楼2222室)携带证件及资料: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缴费(现金)获取采购文件。

3、****点击查看已更名为****点击查看海关。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市迎宾路33号

联系方式:刘工 0991-****点击查看014(工作业务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乌****点击查看开发区(**区)**湖路555****点击查看中心22楼2222室

联系方式:张婷、李昊、尚悦 0991-****点击查看237(工作业务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李昊、尚悦

电 话: 0991-****点击查看237(工作业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