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
二、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支付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分行
账 号:8101 0211 0000 0115 7
(注明:8月21日上午废旧材料保证金)
三、标的展示、咨询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下午17:00止(节假日不看样)
展示地点:详见表格
纪检监督:胡主任 187****点击查看9897
拍卖行地址:**省**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二楼
公拍网网址:https://zc.****点击查看.net/zc/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4日
PART 01
重要提示
1、标的照片仅供参考,不作提货依据。数量、品种、规格、品质、真伪以标的现状为准,不保证标的的使用性,也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按标的存放的现状拍卖和交付,竞买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核对标的并拍照(视频)留存。
拍卖人、委托人均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承担与本次拍卖相关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现状与图片不符要求悔拍或退还全部/部分已缴纳的成交价款。
2、标的现场拆解须取得****点击查看政府环保等方面要求。且运输、拆解、装卸标的等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必须安排具有资质的机构或人员进行标的的运输、拆解和装卸,并购好所有参与提货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如涉及污染物等物质,由买受人负责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专业人员清理,相关责任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运输、拆解和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环保责任、安全责任及造成非标的物的损坏均由买受人负全责。
3、标的物的附着物(包含残油、油污、沥青、砼及非金属材料等)由买受人自行清理,称重时不除杂,不允许在标的存放现场清除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杂物,清除杂物必须取得标的存放地管理机构同意。
4、本次标的物废旧材料称量地点由委托方标的存放地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拍卖成交后,委托方负责将钢材拖送至过磅装车地点。称量过程中除司机外,非委托方工作人员不允许靠近磅房。任何一方对称重有疑问,可随意选择其他地磅进行校核。买受人若在提货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即时终止提货,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追加与履约保证金等同的罚款(罚款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计),****点击查看机关处理。
标的按预估重量预收货款及佣金,按实际重量结算,多退少补。当提货重量超过预估重量时,买受人须补缴货款及佣金后方可继续提货。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根据提示按照《平台收费规则》向公拍网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金额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