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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资产处置公告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县溪洛渡****点击查看公司等2户债权及相应从权利,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组包或单户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转让等。现予以公告。
一、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具备足额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二、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6月20日,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所在地 | 债权本息 | 本金 | 利息及孳息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其他情况 |
1 | **县溪洛渡****点击查看公司 | **市- **县 | 3,651.64 | 1,635.11 | 2,016.53 | **华****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提供位于**市**区学生路63号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进行抵押,土地面积:6377.53平方米(约9.57亩)。 | 抵押资产被占用 | |
2 | 高正琼、****点击查看公司等2800万元执行回转案债权 | **市-**区 | 3,687.32 | 2,800.00 | 887.32 | 无 | 执行回****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高正琼名下位于**市青年路169号、西街219号商业用房(2、3、4层)面积4403.13平方米但无房产证、无法查封。 | |
合计 | 7,338.96 | 4,435.11 | 2,903.85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及至转让日之间的孳息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及孳息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含代垫费用)一并转让。
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三、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具备足额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买受人要求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有效,并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点击查看公司,担保****点击查看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点击查看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有意向者请投资者登陆中信金融资产外网https://www.****点击查看.citic/、京****点击查看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本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形式的征询或异议。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516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0937;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 ****点击查看0016。
七、特别说明
1.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