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上甲板配套设施拆解物报废物资(废铁) | |||||||||
其他类 | 标的所在地****点击查看新区 |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13%。 2、本项目成交价格为预估总成交价款。项目签约后最终受让方应先支付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预估总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而后**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转让方收到预估总成交款后,安排最终受让方提货。最终成交价款应按照实际回收重量进行测算,最终成交价款=预估总成交价款(成交价格)/预估重量(559吨)*实际回收重量。最终受让方提货时根据现场称重结果,确定实际回收重量,提货过程中如遇实际称重重量超过预估重量(559吨)时需先补交与实际差额后再继续提货。本次预估重量仅为参考值,具体状态请以现场看样为准,最终受让方不得以重量差异为由违约。 3、本项目待处置报废物资没有材质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科和文件,转让方对本批次处置的报废物资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 4、本项目最终受让方产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联系转让方签署本项目《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合同》。 5、最终受让方进入存储现场作业前,应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及要求,提前了解进场、作业等相关要求,办理进场、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进入存储现场后,未经物权人允许严禁在场地内拍照、摄录等,不得在场地内乱扔杂物、垃圾等。 6、以计重方式移交实物时,最终受让方应选择经转让方认可的具备资质和有效检验证书的磅站过磅,同时应配合转让方开展运输车辆检查,转让方发现运输车辆存在改装嫌疑的或对运输车辆存在质疑的,有权要求最终受让方更换运输车辆。 7、交割时限:最终受让方自接到转让方通知后,次日起2个月内须完成全部清运工作。 |
|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否 | ||||||||||||||||||||||||||||
否 | |||||||||||||||||||||||||||||
否 |
****点击查看 | |||||||||||
****点击查看中心商务区渤海石油路688号(501信箱) | |||||||||||
国有经济/****点击查看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刘小刚 | 成立日期1999-12-08 | ||||||||||
203,502万元(人民币) | |||||||||||
****点击查看公司 | 所属行业采矿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9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49438Q | 经营规模大型 | ||||||||||
海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管道储运和销售(仅限在厂区内销售本单位生产的原油天然气,包括**油气田外国合同者在境内销售的分成油);与海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相关的科技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页岩气勘探;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 | |||||||||||
****点击查看国资委监管 |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9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043E | ||||||||||
****点击查看 | 批准日期2025-06-23 | ||||||||||
其他 | 批准文件名称《处置申请审批记录》(处置申请编号:****点击查看)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2025-07-21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5-08-01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一次付清 | |||||||||||
网上支付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时间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产权指定账户。 2、本项目挂牌公示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致电预约,并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统一进行现场看样。(看样联系人:联系人:于主管 ;联系电话:022-****点击查看6734。电话预约申请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挂牌转让的标的资产现状情况及存放地点进行过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瑕疵、数量、配置及运输成本,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向**产权递交受让申请材料时须现场签订《承诺函》方可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成功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已接受本项目挂牌披露的全部信息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运输成本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5、如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转让方提供的《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转让方提供的《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返还。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本项目《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合同》,签订《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本项目《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合同》的; 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本项目《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点击查看银行账户的; ⑥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产权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8、交易双方在取得**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资产权利的转移。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在**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9、本项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0、本项目标的资产为现状交付,转让方不承担安全、质量、环保等瑕疵保证责任。 11、本项目标的资产由最终受让方自行装卸、运输,费用自行承担。标的资产装卸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清运费用全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最终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最终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全部由最终受让方负责。 12、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等候转让方通知,告知具体进场时间后方可进场履行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及报废物资清运工作。最终受让方自收到通知后次日起2个月内须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清运,未按要求的时限内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其中装卸、运输及存放,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无 | |||||||||||
否 | |||||||||||
是 | |||||||||||
31.3599 | |||||||||||
否 |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