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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涉案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销毁处置项目
二、服务需求
(一)比价标的物
涉案没收307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无电池)。
(二)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中具有报废机动车拆解、再生**回收利用经营范围的市场主体;
2.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
3.需提供销毁场所排污许可证;
4.需提供已委托具有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对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控制板等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置的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内容
将比价标的物进行销毁、回收,具体要求如下:
1.销毁处置****点击查看合实验区内完成;
2.应确保涉案没收的电动自行车拆解完成后所有零部件经碾压、粉碎、切割等措施使涉案没收的电动自行车完全丧失功能,变为废品回收(控制板等危险废弃物应交由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销毁、轮胎应切段销毁、电机、车架等应完全破坏);
3.销毁前需将电动自行车控制板等危险废弃物先行拆除,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要求委托有资质****点击查看公司进行销毁;
4.负责销毁现场后续清场;
5.销毁完成后需出具销毁完成证明和销毁视频。
(四)最低控制价及比价方法
1.残值最低控制价:2824.4元以上(含税价);
2.比价方法:在符合资质要求和服务内容的供应商中取残值报价最高中标,低于2824.4元为无效报价,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
(五)报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报价单》(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具有报废机动车拆解、再生**回收利用经营范围);
3.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无需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
6.委****点击查看公司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具有对线路板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的合同、处置公司营业执照、处置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证明;
7.履行销毁及回收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以密封形式递交,密封口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提交材料需自行签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并携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三、处置物看样
定于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9:00在比价标的物存****点击查看车站、****点击查看合实验区****点击查看停车场),比价竞买人应进行现场看样,以实地看样为准。
四、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报价材料(需加盖公章密封)于2025年8月21日10时前将密封盖章报价文件送至平****点击查看中心7号楼5****点击查看监管局第二会议室(联系人:魏先生,电话:0591-****点击查看3655)并参与比价。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0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比价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0:20时,开标地点:****点击查看市场监管局第二会议室。
五、相关要求
1.****点击查看党工委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n)“公示公告”****点击查看监管局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本项目采用比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方将比价所需的材料密封报送;评标按照最高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低于本项目最低控制价视为无效。
3.比价成交后,中标方须在比价成交之日起3日内交清比价成交的残值款,****点击查看监管局签订《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销毁处置回收合同》。若未按合同约定处置,****点击查看监管局有权终止合同,不予返还残值款,另行处置。
4.标的物装卸、运输、销毁、回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税收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5.标的物装卸、运输、销毁、回收等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6.中标方应在交清比价残值款后,****点击查看监管局负责通知中标方,将标的物运往与排污许可证对应的拆解场地进行销毁,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销毁、回收处置等事宜。销毁时应提供销毁视频等相关证明材料。需提前或延期等其他相关事宜,****点击查看监管局与中标方协商解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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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