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1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31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1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31条
立即监控
| 项目名称 | 74辆上汽荣威Ei5新能源出租车报废处置整批转让 |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10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1月12日 | |||||||
| 标的简况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辆) | 挂牌总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
| 1 | 74辆上汽荣威Ei5新能源出租车报废处置整批转让 | 74 | 111 | 30 | 30 | |||||
| 标的 情况 | 本次转让车辆为****点击查看名下的74辆出租车,均为上汽荣威Ei5新能源车型。该批出租车使用已满60个月经批准报废处理,该批车成交后可1批交付。 | |||||||||
| 特别 告知 | 1、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交车前,****点击查看车行业管理规定,交车前出让方需拆除74辆出租车的顶灯、计价器及GPS等出租车专用附属设备(不含在本次交易中)。 3、受让方应自行提供回收转让方报废出租车所需的工具、包装物品、运输车辆、专业人员等,并承担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包装费、服务费、运输费等; 4、受让方自接收转让方的报废车辆后 30 个工作日内,须向转让方提供已接收车辆的合法有效《报废机动车车回收证明》****点击查看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待转让方收到车辆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受让方,未尽事宜按《74辆报废出租车处置转让合同》执行。 5、转让方按实际成交价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查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760189 注册地:**省**市 法定代表人:许逢义 经济类型:****点击查看公司 | ||||||||
| 转让方承诺 | 1、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3、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 转让方决 策文件 | 〔2026〕第21 期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点击查看公司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意向****点击查看公司应在所属区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的回收车辆拆解经营场地,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该场地企业环评批复;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使用现状、标的质量与评估报告及资产清单描述不一致的,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3、其它未尽事宜,详见《74辆报废出租车处置转让合同》。 | |||||||||
| 标的 交割 | 按《74辆报废出租车处置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公告期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74辆报废出租车处置转让合同》,该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30万元)及部分成交价款(多退少补)。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74辆报废出租车处置转让合同》,视为违约。 2、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3、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74辆报废出租车处置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点击查看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点击查看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 现场 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市 | |||||||||
| 报名 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下午17:00 | |||||||||
| 报名 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11月12日下午17:00****点击查看交易所网站(www.****点击查看.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5.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该场地企业环评批复(复印件); 6.其它相关材料(如有)。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多退少补)的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74辆报废出租车处置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74辆报废出租车处置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双方应缴纳的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5%缴纳(交易服务费不低于1000元) | |||||||||
| 竞价安排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 | 加价幅度 | 延时竞价 周期 | |||||
| 1 | 74辆上汽荣威Ei5新能源出租车报废处置整批转让 | 10月30日9:00 | 11月13日9:30 | 2000元 | 120秒 | |||||
| 附件 下载 |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及报名咨询: 交易一部:耿先生 ****点击查看8010、交易一部 符女士 ****点击查看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点击查看8002 | |||||||||
| 单位 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省**市国兴大道61****点击查看银行大厦18楼 2.海****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窗口:****点击查看市**区****点击查看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3.****点击查看交易中心6号窗口:**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3栋8楼 | |||||||||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