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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现有8辆新能源车的动力电池因质保到期需进行更换,现对该8台新能源车的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8辆新能源车旧动力电池处置项目
二、招标内容:
8辆安凯牌HFF6113KEV2新能源公交车旧动力电池处置,车辆注册日期为2020年9月,电池品牌**时代,原电池容量为338.4KWH/台,合计电池容量2707.2KWH。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是由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符合企业名单》内的企业。
3、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1、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符合企业名单》公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五、项目商务要求
1、项目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要求免费提供回收动力电池的运输服务。在合同签订并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按招标人要求,中标单位可将回收动力电池拖离,并按国家规定处置回收的动力电池。动力电池运输期间中标单位要确保安全,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中标单位须负责电池的溯源工作,还应自电池交付起2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出具由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提供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证明》及其他获取动力电池以旧换新国家补贴所需材料。
2、特殊物品处理服务要求
1)项目中的动力电池统一由中标单位处理。如招标人属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招标人出示这些物品处置方式或流向,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或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2)项目中动力电池的处理方式,中标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3)由于招标人属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招标人对特种车辆所携载的附属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在项目成交后,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应的证明文件或相关事宜作业。
4)项目中的回收动力电池在拖离招标人站场后产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及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
3、合同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提供支付证明(出示转账、汇款凭据或小票)。
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动力电池回收处置合同》处置金额的10%。
3)招标人收到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后,中标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签定《动力电池回收处置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成交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招标人在收到中标单位提供的完成动力电池回收处置资料后,须开具项目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给中标单位,同时中标单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申请,如中标单位无违约行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项目付款及交付要求
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回收动力电池总价款汇到到招标人指定账户,****点击查看银行转账。
交付期: 中标单位支付货款和履约保证金后,2025年10月31日前;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省**市内)。
五、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安全技术部(**市红谷滩区**西二街1号)
联系人:冷先生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0048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招标人:****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