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三环京粤磁材有限责任公司征集具备回收料处置能力回收商的公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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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三环京粤磁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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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司回收料即烧结钕铁硼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磁泥、研磨细粉、炉渣、边角料等处置管理,我司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回收料处置能力的回收商入库。我司于2026年9月11日发布《****点击查看征集具备回收料处置能力回收商的公告》,现对公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并再次发布、征集有意向的回收商入库。具体内容如下:

01

征集范围

我司回收料处置分为买断出售(回收料直接作价销售)、委托加工(我方支付加工费,回收商返还再生稀土原料)两种业务模式。本次公开征集稀土回收料合格回收商,意向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能力,选择参与仅买断出售业务、或仅委托加工业务、或同时参与以上两类业务。

入库后将在合格回收商库内标注该企业可承接的业务类型;公司开展对应模式回收料处置时,定向开放给具备对应承接能力的库内回收商参与报价。

02

回收商准入基本条件

1、主体资质要求

(1)在国内依法登记设立、正常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2)报名“委托加工”类的回收商,须具备环评批复文件,及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2、信用合规要求

(1)近三年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

(2)须如实披露全部行政处罚信息,刻意隐瞒失信、处罚记录视为资格作废。

3、履约与廉洁要求

自愿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环保合规处置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模板。

03

报名递交资料

1、报名“买断出售”业务类型,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入库报名登记表》、《廉洁从业承诺书》、《环保合规处置承诺书》;

(2)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查询截图:①信用中国(行政处罚);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页面);

2、报名“委托加工”业务类型,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入库报名登记表》、《廉洁从业承诺书》、《环保合规处置承诺书》;

(2)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查询截图:①信用中国(行政处罚);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页面);

(5)提供环评批复文件及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04

递交渠道及联系方式

材料递交方式:所有资料打包发送至征集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回收商入库报名】+ 企业全称。

征集邮箱:****点击查看@zqshjy.com

咨询联系人/电话:刘小姐0758-****点击查看222/134****点击查看8341

纪检监督电话:0758-****点击查看568

05

资格审查及入库流程

1、材料初审:对报名资料完整性、资质有效性开展初审,实行分级处置:

(1)对于存在资料漏传、信息不全等非实质性瑕疵的,通知限期内一次性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对于存在核心资质缺失/过期、伪造材料、重大失信记录等实质性不合规情形,则判定初审不通过。

2、评审小组集中评审:****点击查看小组集中评审,按每季度集中评审方式开展入库评审,对本季度已完成初审的意向回收商集体评审,依据准入条件及核查情况形成《回收商入库评审表》,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确定本季度拟入库名单。因业务开展紧急需要,可启动临时评审;本季度无有效意向报名单位的,可跳过本季度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结论。每季度评审形成拟入库回收商名单,****点击查看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集中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3、入库使用: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复核不成立的企业,正式纳入合格回收商库。入库单位可参与我司后续所有回收料公开征集报价活动。

06

重要须知

1、申请人应对所有报名材料和填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存在伪造资质、隐瞒失信处罚、虚假材料的,直接取消入库资格,列入我司回收商黑名单,永久禁止**。

2、我司仅建立合格回收商**库,不保证入库单位一定获得处置业务,每批次回收料均采用公开征集密封报价方式择优确定成交单位。

3、回收商入库后,如果相关资质资料更新,需及时提供更新后的相关资料。

4、动态考核。每年对库内回收商开展履约评价,重点考核:报价响应速度、过磅取样配合度、结算及时性、环保合规情况等。

5、回收商退出与黑名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立即移出合格名录、列入黑名单,永久禁止**:

(1)连续两次履约评价较差的;

(2)恶意低价/高价中标后反悔、扰乱处置秩序的;

(3)发生环保违法、非法倾倒或非法流转回收料的;

(4)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商业贿赂等违规行为的;

(5)资料造假、隐瞒失信、资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如排污许可到期、生产线关停等)不主动告知,不满足回收处置条件仍然参与业务;

(6)经年度资质复核,不再满足入库必备准入条件且逾期未完成补正更新、拒不更新资质资料的。

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征集工作以本公告要求为准,已报名的回收商请按本公告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附件:

附件1:入库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廉洁从业承诺书.docx

附件3:环保合规处置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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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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