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对福建申庚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不良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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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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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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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对****点击查看公司债权不良资产处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7

债务企业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所在地:**省**市

资产总额99,051,847.58元,其中:本金77,110,554.36元,利息(含罚息、复利,下同)17,054,745.88元,代垫费用67,747.83元,迟延履行金(违约金)4,818,799.51元。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1月20日【基准日后产生的利息及与不良贷款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但本次处置范围不包括截至基准日的抵押物租金收****点击查看法院已提取未分配以及租户应付未付的租金)】,资产总额99,051,847.58元,其中:本金77,110,554.36元,利息17,054,745.88元,代垫费用67,747.83元,迟延履行金(违约金)4,818,799.51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兼保证担保。(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二、资产具体情况

1、债权情况

截止2025年1月20日,结欠债权本金77,110,554.36元,利息17,054,745.88元,代垫费用67,747.83元,迟延履行金(违约金)4,818,799.51元,债权总额合计99,051,847.58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兼保证担保。

2、债务人情况

****点击查看公司(曾用名:****点击查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497816,成立于2008年07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董兆成,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董兆成(持股98%)、祝光宝(持股2%)。目前债务人已停止经营。

3、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1:****点击查看公司(曾用名:**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78335R,成立于1998年05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薛来银,注册资本为330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梁衍锋(持股42.4242%)、**中庚****点击查看公司(持股39.3939%)、梁秀华(持股12.1212%)、朱元焕(持股6.0606%)。目前该保证人勉强维持经营。

保证人2:**骏****点击查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419719,成立于1998年06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薛来银,注册资本为3935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点击查看**公司(持股88.4753%)、****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5247%)。目前该保证人勉强维持经营。

保证人3:梁衍锋,男,1965年10月16日出生,****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

4、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骏****点击查看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东街街道东街83****点击查看交流中心1层01商业、1.10层01商场、1.10层03办公室、3层01****点击查看商场、库房等)、27层写字间、28层写字间、29层写字间房产,建筑面积共计5495.47平方米,抵押物中1层01商业、1.10层01商场、3层01****点击查看商场、库房等)房产的规划用途为商业,其余抵押物的规划用途为办公。目前抵押物中1.10层03办公室、27层写字间、28层写字间等房产已出租,其中1.10层03办公室房产出租时间在抵押登记前,27层写字间、28层写字间房产出租时间在抵押登记后,其余抵押物空置。

5、诉讼情况

已进入执行阶段。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分公司对上述债务人、担保人名下资产的真实性、有效性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对该等资产能否追偿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资意向客户自行调查、分析、判断。

三、处置方式及预计时间

资产处置方式为以单户形式公开转让处置。预计将于2025年2月-2025年3月在**、京东等大型网络拍卖平台实施公开转让处置,具体请关注我司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om)公告。

四、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者标的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五、交易条件

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六、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于2025年1月27日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七、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591-****点击查看3707

通讯地址:**市**区湖东路153号

邮政编码:350003

传真:0591-****点击查看2933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591-****点击查看3716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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