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销售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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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1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94 | ||||||
****点击查看营业部 | 支付行号316****点击查看00027 |
****点击查看47台报废油罐 | |||||||||
其他类 | 标的所在地**省**市 | ||||||||
**中企华****点击查看公司 | 评估基准日2025-05-31 | ||||||||
21.6604 | 账面价值(万元)|||||||||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 | |||||||||
1、标的资产分布:主要存放于**市**亮子油库。 2、标的资产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或任何影响标资产转让的限制或义务。 3、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 4、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在提交踏勘申请的同时提交:①石化装置拆除资质;②储罐拆除切割经验及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及现场照片);③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踏勘联系人:杨明霖,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0999。 5、其他详见**产权备查文件。 |
标的资产为报废油罐,主要类型为立式油罐、卧式罐两大类,1000m3拱顶罐1座、1000m3浮顶罐2座、500m3拱顶罐2座、50m3卧罐42座,共计47个,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否 | ||||||||
否 | |||||||||
否 |
****点击查看 | |||||||||||
**省**市向**区**路449-1号 |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
刘树良 | 成立日期2000-11-08 | ||||||||||
0万元(人民币) | |||||||||||
****点击查看公司 | 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 ||||||||||
9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345151 | 经营规模大型 | ||||||||||
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住宿服务;食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品牌管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洗车服务;电子过磅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家用电器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家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
其他 | |||||||||||
****点击查看国资委监管 |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9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0433L | ||||||||||
****点击查看 | 批准日期2022-02-22 | ||||||||||
其他 | 批准文件名称中国石油黑****点击查看公司党委会议纪要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2025-09-16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5-09-23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一次付清 | |||||||||||
网上支付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产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1)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产权指定账户。 (3)同意在**产权出具《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标的资产为废旧油罐,转让方不保证油罐的完整和配件的齐全。部分报废油罐可能存在配件丢失、损坏等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不进行称重,意向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拆卸、装运,转让标的拆卸、装运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意向受让方须详尽了解标的拉运条件、道路运输等情况。出现以上事项均不能申请取消交易或调整成交价格。 (5)受让方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受让方须在交易凭证出具后30个自然日内将货物拉运完毕,交割过程中产生的拆除费、运输费、装卸费等处置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未能在30个自然日内将货物拉运完毕,则转让方有权将未拆除或未装运的物品另行处置,或有权按成交价款0.5%/天计收违约金。受让方负责清理放置场地垃圾卫生及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油罐进行切割完毕后方可处置。油罐切割作业必须使用“水刀”切割技术,原则上应在关停库站外部进行。油罐切割单位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储罐拆除切割经验和业绩,需提供储罐拆除业绩合同、现场照片等资料进行验证。 (7)受让方应能够提供切割作业的应急物资、劳动防护用品、氧气和可燃气体检测设备。作业人员具备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如电工证、焊工证、高处作业证等,切割作业前应在签订合同时同步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8)受让方施工前需提供HSE作业指导书、HSE作业计划书(施工作业方案)、HSE现场检查表、专项施工方案(如吊装等)、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安全分析)等资料,审核批准后受让方才可实施储罐拆除、转运、切割等相关作业。相关方案中应明确特殊作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有效期限,明确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明确可燃气体、氧气含量的检测形式和频次;明确应急物资、消防设备、设施各类及数量;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受让方承诺按相关施工的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坏。受让方负责施工过程及运输过程中的人员组织和所有安全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9)受让方在施工现场至少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及一名安全监护人员,并佩戴明显袖标,保证施工全过程在岗。各单位应配备一名属地安全监督对整个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监护。 (10)鉴于库站多年无人打理,为满足防火及施工作业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后需做好施工现场场地安全环境整理、清除可燃物等前期处置工作。对于埋在地下的油罐、管线须由受让方吊装出后,将现场管线封堵,基坑回填恢复平整状态。转让方完成现场验收合格确认留存储罐切割照片及相关资料后方可让受让方将储罐运走。 (11)储罐切割前,需由转让方、施工方双方对储罐是否达到动火条件进行安全确认,重点核实储罐可燃气体浓度是否在爆炸下限的10%以下。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储罐,应及时联系转让方,由转让方联系储罐专业清洗单位开展清罐,再次检测满足清洗合格验收标准的,方可进行储罐切割工作。 (12)针对储罐切割,作业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内部进行作业,所有切划必须在油罐外部进行;切割、拆解流程应遵循由上至下、由外至内的原则,拆解后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堆料区,堆料不宜过高,确保堆斜稳固,并方便运输。 (13)储罐切割前,受让方需接受转让方针对现场各项准备情况进行确认,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进行检查,对相关人员进于安全培训,转让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业。施工中涉及到特殊作业的,受让方需严格办理作业许可证,严格按照批准时间及作业内容开展工作,同时作业时应满足《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要求。 (14)标的资产的清理、拉运、解体、清污、运输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本项目中涉及的保证金、交易价款须由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支付,项目不接受代付。 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句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指定账户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照**产权相关规定原额原路径退回。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参与拍卖程序的。(3)在拍卖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受让方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6、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转让公告,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将《现场踏勘确认书》(在标的踏勘现场领取,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等受让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 |||||||||||
无 | |||||||||||
否 | |||||||||||
是 | |||||||||||
6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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