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资产处置公告
2025-09-05****点击查看拥有位于**市**区金卡路18号实物抵债资产(详见下表),拟公开进行整体或部分转让/出租,现予以公告。
序号 | 所有权人 | 资产类型 | 位置 | 套数 | 面积合计(平方米) | 房号 |
1 | ****点击查看 | 商业用房 | **市**区金卡路18号 | 52 | 5368.60 | 46门-51门、329-335、337-341、344、347-354、429-440、442-454 |
风险提示:
上表中所列信息具体以相关合同、法院判决(裁定)为准。
本交易项下的实物抵债资产将按其现状处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买受人需自行进行实物尽调,了解、知悉并确认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交易条件为:1、要求买受人/承租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实物资产所带来的风险;2、如若出租,由承租人负责承担租赁期间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设备、工商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等,并负责房屋的日常修缮。同时,我司有权提前3个月通知单方解除租赁。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点击查看公司,担保****点击查看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点击查看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受理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隋先生,联系电话:024-****点击查看5858-8309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肖先生,024-****点击查看5858-85071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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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