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1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71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65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1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71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65条
立即监控
委托协议
甲方:****点击查看
乙方:****点击查看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二手车评估原则对甲方拟处置的车辆进行鉴定残值评估。
一、评估车辆情况
1、数量: 1 辆。
二、评估期限
完成本批次车辆评估并出具鉴定评估报告为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评估车辆的产权属于甲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须完全如实揭示。
2、甲方不干预乙方独立实施公正执业。
3、甲方按照评估报告规定的适用范围及评估目的使用鉴定评估报告。
4、乙方的车辆鉴定评估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评估车辆价值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乙方应按时提交鉴定评估报告,并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鉴定估价结果保守机密。
四、鉴定评估费用
评估费¥ 1000 元/辆(人民币),合计金额:¥ 1000 元(大写: 壹仟 元整)
五: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甲方应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将评估费用转****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科技支行,账号为:222 4060 1040 0303 68 账户,户名为:****点击查看。
六、其他约定事项
1、非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在委托期限内完成车辆评估,本协议自动失效。协议失效后,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提供资料。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车辆相关资料,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在委托期限内完成评估,评估期限顺延。
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评估报告次日起三日内如对报告有异议,应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则视为认可。
4、在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