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点击查看拟对拥有的**市众联钢****点击查看公司等4户不良资产包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处置资产信息
截至2025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资产合计 | 本金 | 利息、罚息等 | 债权合计 | 抵债资产请求权 | 抵质押措施 | 保证措施 | 资产分布 | |
法院裁定抵债金额 | 法院裁定抵债情况 | |||||||||
1 | **市众联钢****点击查看公司 | 48,459,266.15 | 18,106,008.57 | 11,148,638.98 | 29,254,647.55 | 19,204,618.60 | 2017年6月12日,****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出具(2014)新执字第265-1号执行裁定,将被执行人**远****点击查看公司所有的位于**市新****点击查看街8号楼1-6层的2774.4平方米办公房产,作价原贷款行抵偿被执行人所欠申请人债务19,204,618.6元。 | **察****点击查看公司所有的位于**市平地泉镇旧208国道西的商业房产,面积为3567平方米。 | 郝志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市 |
2 | ****点击查看牧场有限公司 | 36,219,363.06 | 17,078,104.05 | 19,141,259.01 | 36,219,363.06 | / | / | ****点击查看酒店****点击查看公司所有的位于**市**薛家湾镇商业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3083.72平方米,位于第3层,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157.00平方米(大证未分割)。 | ****点击查看酒店****点击查看公司、吴毛义很、于七斤、闻建军、郭茹、乌恩、张馨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市 |
3 | **市宏瑞****点击查看公司 | 29,634,104.03 | 16,999,562.47 | 12,634,541.56 | 29,634,104.03 | / | / | 张巨平所有的位于**市新**光华街电动小区5号楼2层4单元1号房产,面积为111.01㎡;张巨平、王春枝所有的位于**市赛****点击查看广场(**金座)DE号楼3层301房产,面积为520.07平方米。 | 张巨平、王春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市 |
4 | 达拉****点击查看公司 | 25,417,786.09 | 11,000,000.00 | 14,417,786.09 | 25,417,786.09 | / | / | 鄂尔****点击查看商贸****点击查看公司所有的位于**市**区东环路7****点击查看广场1#办公楼A座501-504号房产,面积合计1551.72平方米;**市鑫源房****点击查看公司所有的位于**市**区天骄路5****点击查看商贸城A座兴蒙家居建材城1层1019及102-107号7套商铺面积合计938.93平方米。 | 秦良、王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市 |
139,730,519.33 | 63,183,675.09 | 57,342,225.64 | 120,525,900.73 | 19,204,618.60 |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点击查看公司,担保****点击查看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点击查看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
3.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特别提示及声明
1.以上处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拟处****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公证处、仲裁机构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执行证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拟处置资产及其处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石先生,电话:0471-****点击查看581 王先生,电话:0471-****点击查看586
联系地址:**市**区腾飞南路45****点击查看集团腾飞大厦A座14楼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