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交通警察支队资阳大队84台报废车辆拍卖

益阳市交通警察支队资阳大队84台报废车辆拍卖

发布于 2025-01-03

招标详情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联系人6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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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3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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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标的名称:****点击查看84台报废车辆拍卖

规格型号:自行了解

计量单位:批

数量:1

成新率:1%

生产日期:

生产厂家:自行了解

**来源:罚没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01月02日 至 2025年02月06日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拍卖标的中已注册登记的所有汽车及摩托车,受让方都必须出具单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2.标的以展示时的品质现状进行公开竞价。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图片,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在车辆展示期间可以****点击查看公司查阅评估报告详细了解车况等信息。

3.转让标的以意向受让方所视标的现状及委托人交付的实物为准。如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点击查看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责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基于报废车辆的特性,不对公示内容之外的标的的显性和隐性瑕疵承担未完全披露瑕疵的担保责任。

5.成交价款由拍卖人代收,扣除交易服务费、佣金、评估费等相关处置费用后,余****点击查看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开具**市财政非税收入一般缴款单。

6.本次拍卖的报废车辆因特殊原因造成个别车辆不能正常移交的,按所缺车辆评估价乘以溢价比退付受让方成交价款。

7.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佣金收费标准:受让方按成交价金额的5%支付佣金。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及相关文件,成交金额低于60万元(含60万元)的标的,按标的成交金额的0.3%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60万元以上(不含60万元)到1000万元(含1000万)收费2000元/宗;交易服务费委托方、受让方各承担50%。 受让方通过资质审查后需在竞得标的后3日内线上签订《成交确认书》,****点击查看中心发布成交公告后,再与委托人线上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一次性分别汇入以下账户:

8.成交价款与拍卖佣金: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银星支行

账 号:4300 1560 0670 5911 1999

9.交易服务费: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账户:根据非税开据的《**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电子)票据扫描右上方二维码,按要求进入支付流程缴款。

10.标的交割

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拍卖公司、评估公司协助委托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移交给受让方。

交易条件(承租条件)

一、交易条件

1.本次转让采取拍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2.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成交确认书》、《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3.违约责任:受让方逾期未付款将视为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委托人、拍卖人收取,并按《拍卖法》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车辆,只能按照国家颁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的要求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及上市流通。

2.受让方须在车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凭证》与转让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须对已注册登记(未销户)的报废车辆出具单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对已注册登记但车辆状态为注销的报废车辆应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对未注册登记的报废车辆应出具整体的机动车回收、拆解证明(同一受让方成交多批次的,应分批次出具)。受让方须在标的交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车辆的拆解,并拍照和录制拆解视频(汽车拆解须全程录像),存入U****点击查看**局****点击查看支队,所产生的费用自行负担。

三、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2月6日16:00止 ,按系统提示缴纳。

2.意向竞买人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不抵成交价款,待受让方办结完车辆拆解和报废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受让方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日内不与拍卖人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定书》的,不缴纳成交价款则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未成交的意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交易信息
交易编号:****点击查看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0时0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0时0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2月06日 16时0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6日 16时00分00秒

保证金缴纳金额:2万元

起始价:4.5 万元

增价幅度:0.1 万元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次转让采取拍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附件(1)
交易公告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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