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精神病院 “报废固定资产回收处置”院内询价公告(第二次)

江西省精神病院 “报废固定资产回收处置”院内询价公告(第二次)

发布于 2026-10-19

招标详情

江西省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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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报废固定资产回收处置

1.2 处置方式:院内三方询价

1.3 处置底价:8000元人民币

1.4 处置需求:标的资产按现场现状交付,本院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可拆解价值及可再利用性,供应商可提前踏勘现场,自行评估回收价值与成本(具体品类、数量详见附件3《报废固定资产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对应采购内容;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设备、配套设施及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稳定供货及履约保障能力;

2.4 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医院黑名单等不良记录或禁业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报名企业须具备医疗类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资质;

2.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准入条件。

三、报名须知

3.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15。

3.2 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须规范整理,编制目录、标注页码,统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具体包含:

3.2.1 产品/服务方案(含售后)、产品推介资料;

3.2.2 类似报废资产回收处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

3.2.3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相关资质证照(营业执照、医疗类废品回收资质、再生**回收相关备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2.4 填写“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模版见附件1);

3.2.5 填写“廉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模版见附件2)。

3.3 现场踏勘:报名截止后,本院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另行通知,集合地点:****点击查看**院区门诊楼5****点击查看管理科;踏勘后统一现场报价。

3.4 评选方式:本次处置采用整体打包报价、最高价优先法的方式,满足全部资格条件且总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本次报废资产回收处置成交服务商。

四、报价规则与履约条款

4.1.投标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人工、搬运、装车、运输、车辆、保险、处置、税费、场地保洁、垃圾清理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本项目采用高价中标,中标人向甲方支付废旧物资回收款,低于8000元属于无效报价。

4.2.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报名费、保证金、资料费等任何费用。

4.3.供应商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及成交资格,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终身禁止参与本院所有采购项目。

4.4.本次采购公告仅在本院官方网站发布,无任何第三方发布渠道,任何转载、篡改内容无效。

4.5.我院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本项目采购内容、采购流程进行调整、延期或终止采购,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6.结算、履约时限、违约责任要求:本项目执行先付款、后清运规则。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与我院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3日内,中标人将对应回收款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对公账户;甲方收到全款后,中标人须在10日内完成全部物资清运离场。乙方未完成付款前,不得进场开展清运作业。

(1)中标人逾期签订合同、逾期支付回收款、逾期完成清运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我院有权另行组织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损失、场地占用费、处置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逾期付款/清运的,每逾期一日,按本次成交总金额千分之三向我院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我院有权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遴选供应商。

(2)中标人严禁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一经查实,我院立即取消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3)乙方作业期间须服从我院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清运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人员伤害、财产损坏、环境污染、违规倾倒等所有问题,全部责任、赔偿款项、行政罚款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若造成我院被监管部门处罚、产生赔偿,我院有权全额追偿包含罚款、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全部损失。乙方人员不得私自进入非作业区域、不得私自夹带盗取院内物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院物资采购科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点击查看**院区(**市**区上坊路43号)门诊楼5****点击查看管理科

联系电话:完整项目内容及采购流程咨询:189****点击查看6414(徐老师)、监督电话:0791-****点击查看7164(监察室)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15

附件:1.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廉洁承诺书;

3.报废固定资产清单。

****点击查看资产管理科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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