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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C01-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30960B-****点击查看1103-000133-3 |
| 2026-11-03 11:50:25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本转让方(****点击查看)对位于**徽城镇**路118号原粮****点击查看面粉厂机械设备类资产进行公开转让,现委托****点击查看按本公告内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转让信息。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点击查看
2.标的简介:原粮****点击查看面粉厂机械设备类资产处置清单168项,具体详见附件2。
本项目按现状公开转让,转让底价为人民币67.9999万元。
注:在竞价前竞买人须自行前往实地查看,对转让标的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调研,清楚可能存在的实际数量及质量上的差异等各项风险,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代理机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无关。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
二、交易方式
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竞买人,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竞买人的,采取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交易会结束后,转让方与竞买人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日8时30分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第1页《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559-****点击查看030(工作日)。竞买人于2026年12月2日8时30分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本项目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0559-****点击查看291,网址http://ggzy.****点击查看.cn/),并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公告。
四、项目竞租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项目转让底价:人民币67.9999万元。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整或其整倍数。 该转让底价及加价幅度由****点击查看提供。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价。****点击查看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http://www.****点击查看.cn/或中****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为准)。
六、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二)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原件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将审核不予通过(请报名人随时关注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
七、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竞买人须于2026年12月2日8时30分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
收款人:****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
****点击查看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徽商银行**支行
账 号: 5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009355
(二)竞买保证金意向竞买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自然人须通过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通过支付宝、微信及超级网银转账,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将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竞价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手续费的支付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款。
(二)产权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须于项目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如下:
1、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竞价方式转让)
| 成交金额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1000万元(含)及以下部分 | 4% | 1、采取电子竞价、招投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成交的,采取差额累进法计算向交易双方收取。 2、根据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文件要求,以竞价方式成交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 |
| 1000—5000万元(含)部分 | 3% | |
| 5000—10000万元(含)部分 | 2% | |
| 10000以上—50000万元(含)部分 | 1.2% | |
| 50000万元以上 | 0.25% |
2、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协议方式转让):
| 1、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交易额的2‰向交易双方收取。 |
| 2、根据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文件要求,以协议方式转让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 |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时间:2026年12月2日9时30分
(二)竞价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第一开标室(**徽城镇**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三)竞价注意事项:
1.参与本次竞价的竞买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请竞买人务必按公告约定准时参加,逾期视为弃权。
2.竞买人须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竞价规则,禁止出现操纵价格、串通其他人报价、损害他方利益等违法行为,不得阻挠他人竞价和扰乱竞价活动的正常进行,一经发生上述行为,将被取消竞价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转让方及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竞价。
十、相关要求
1.凡报名参加本项目者都视同已现场确认了转让范围并认可本项目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代理机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转让合同送****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归档。
3.竞得转让标的后,在实施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必须自行拆除,不得分包、转包。
4.严格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组织拆除工作;拆除现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监护;拆除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进行拆除工程人员需购买意外责任险,受让方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竞买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作业安全,造成任何人员伤亡、环境污染、泄露、经济损失等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在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进行拆除时,自行负责拆除用水、用电等所有费用,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在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拆除时,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涉及到有可能造成污染、危害等特殊设备拆除、处置时,需向相关部门备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获得批准且在专业人员指导后方可进行作业。拆除过程所产生的垃圾以及原有垃圾均由竞买人按政策规定要求自行清理外运处置(需向有关部门报备自行办理),处置去向自行解决,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拆除涉及的任何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自行考虑,成本自行测算,转让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行政处罚及风险等一切责任、费用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造成转让方或/及第三人损失的,转让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为赔付或垫付,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并承担。
7.如竞买人在拆除过程中发现转让标的中可能存有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专业的机构甄别转让标的中危险废物;甄别出的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甄别及处置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无关。
8.竞买人在拆除过程中应做好粉尘、噪音等环保措施,产生的垃圾应按照环保、城管的相关部门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处置,外运车辆应手续齐全,因此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转让方或/及第三人损失的由竞买人承担。
9.竞买人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相关资产的全部拆除及外运等工作,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通过验收的,每逾期一天,转让方按人民币2000元/天的标准直接在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延期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公告疑义解决
竞买人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2026年11月25日前向转让方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我公司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产权交易——澄清公告栏进行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转让方联系人:倪女士 联系电话:0559-****点击查看077
地址:**徽城镇**路18号县政府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潘工
联系电话:0559-****点击查看000
地址:**省**市**徽城镇百花路江**珠15幢3009号
项目报名联系人:****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 叶先生
联系电话:0559-****点击查看291
地址:**徽城镇**路19号三楼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
附件2:资产转让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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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