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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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标的名称 | (2025)3207吉化集团4家单位未上市零散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 ||
是否国资 | 国资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点击查看6102 |
资产描述 | (2025)3207吉化集团4家单位未上市零散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
实物类别 | 废旧资产 | ||
标的名称 | (2025)3207吉化集团4家单位未上市零散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 / **市 | 数量 | 1 |
现场查勘安排 | 中拍平台报名截止时间:2025.9.2- 2025.9.17 17时截止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5.9.15- 2025.9.16(集中踏勘时间定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30时) 联系人:谷新艳 130****点击查看7686/ 0432-****点击查看5062 预展地点:**省**市**区吉化有机合成厂正门集合 踏勘要求:请竞买人佩戴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按集中踏勘时间前往集合地点,除特殊情况外,拍卖机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严禁迟到。踏勘期间由出让方工作人员统一带领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标地存放在多个地点,出让方不统一安排车辆,竞买人需自备车辆自行前往。按照出让方现场管理要求,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严禁烟火,竞买人必须遵守出让方安全要求,否则出让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具体实施按出让方规定执行。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买受方自行承担。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转让底价 | 46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签订交易合同,通过受让方基本账户支付全额货款,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规定存****点击查看交易所账户。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至合同中委托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或再生**回收相关范围。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为准。 2、竞买人应当对照标的物特性,自审自查自身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开竞买本标的物的各项要求。买受人如有不满足公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情况出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如竞买人未勘验标的参加竞买,有资质不符等情况出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概不负责。 3、竞买人应同时在中拍平台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报名,并参加标的现场勘验。竞买人勘验过后,在沈交所报名时须上传《拍卖确认书》并交纳竞拍保证金,产权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具备中拍平台竞拍资格。 4、有机合成厂、染料厂、****点击查看中心等)、****点击查看事业部等四家单位未上市零散报废资产,全部为已拆除设备,分别存放在相关单位多处地点。按现场踏勘实物现状,成批不检斤出售。 5、合同签订后,7天内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全****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工期、拆除、清运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拆除、清运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违章、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出现上述问题,出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账户中进行扣罚,履约保证金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无息退返。 6、买受人自提。提货过程中车辆、设备、装运、场地清理等所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在提货之日起60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完成提货出厂。 7、本次转让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点击查看公司无关。 8、不能动火二次拆解,要求整体提货。 9、本次转让报废资产的品质、完整程度、数量等均以现场踏勘实物为准,成批不检斤出售,成交后表示受让双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10、报废设备已无法使用,部分设备已拆件利用,不对设备完整性承诺。 11、受让方在提货期****点击查看公司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提货时间一般为工作日9:00-16:0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提货及出厂。 12、提供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全部货款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由买受人企业基本****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预期不交,合同自动取消,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 14、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5日内缴纳拍卖佣金至**化****点击查看公司。 15、预展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6日(集中踏勘时间定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30时) 16、项目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2025.9.2- 2025.9.17 中拍平台报名截止时间:2025.9.2- 2025.9.17 17时截止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5.9.15- 2025.9.16 沈交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 2025.9.16- 2025.9.17 16时截止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5.9.18 09时30开始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或再生**回收相关范围。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为准。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3.8万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
竞价方式 | 拍卖 |
转让方名称 | **化****点击查看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
批准文件名称 | 国有资产备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