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保证金到****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点击查看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点击查看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中企华****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点击查看拟处置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4167号)》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资产中所含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3.本次转让标的以其拆除后的现状为准进行交付。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应到现场勘察,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其物理状态、性能、瑕疵等。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并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不得在受让后以不了解标的物情况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或提出任何异议。 4.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全部资产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交付之日起30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资产的转运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若在转运过程中造成转让方厂区其他设施设备、场地破损及违反转让方厂区管理规定等,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损坏费用及违反转让方管理规定处罚费用等。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超期现象,每逾期1日向转让方支付交易总价款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10日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转运资产,并且不退还转让价款。转运过程中,受让方及转运人员必须接受厂区的管理和监督,转运过程中严格遵守转让方及资产所在地的进出门登记和保卫制度。 5.受让方在标的厂区内的作业活动,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安全、保卫、防火、厂容及环保等有关管理规定。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第三方人员及财产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负责赔偿。受让方人员在转让方现场工作过程中,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6.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方可转移标的物。 7.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转为交易价款。 8.履约保证金按转让底价10%在报名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 9.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点击查看机关规定的增值税专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