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永乐路20号纳税人学校一批闲置资产(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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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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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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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永乐路20****点击查看学校一批闲置资产(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资产类别(实物):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转让方代码: ****点击查看0300MB****点击查看9855
转让方类别: 法人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丹**市 挂牌价格(万元): 21.8396
挂牌期间(天): 5 挂牌日期: 2026-09-08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保证金到****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点击查看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点击查看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嘉信达资产评****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资产中所含资产的现状、性质等情况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4.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后的次日(工作日)内,双方须完成标的资产移交。自资产实际交付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全部安全保管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资产实际交付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完成标的资产的拆卸、转运及清理工作。拆除过程中,如造成转让方其他设备、场地设施或环境等任何损坏或污染,受让方应承担修复责任或照价赔偿。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拆除工作逾期的,逾期超过10个自然日(含)的,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尚未拆除、搬运的标的资产所有权。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剩余资产,且无需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任何转让价款。5.受让方及其委托的拆除、运输人员进入转让方校内开展相关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区的安全、安保等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及监督。受让方相关人员在转让方校区作业期间发生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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