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汇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批废钢材、外墙防火板围护整体转让

湖州汇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批废钢材、外墙防火板围护整体转让

发布于 2024-12-31

招标详情

湖州汇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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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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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一批废钢材、外墙防火板围护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267.4711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5-01-02
2025-01-15

项目咨询请联系 童先生|联系电话:057****点击查看538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市****点击查看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点击查看一批废钢材、外墙防火板围护整体转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其他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约) 单位 备注
1 成品库废钢材 1183.08 本次数量是根据图纸计算所得,实际数量以过磅为准
2 成品库外墙防火板围护 8049 公斤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服务机构:****点击查看;联系人:叶先生,151****点击查看7374。 2.挂牌公告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4.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必须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本次标的为成品库报废拆除后的一批废钢材、外墙防火板围护整体转让,详见标的清单(其中废钢材约1183.08吨、外墙防火板围护约8049公斤),清单以外部分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标的物的规格、型号、品质以转让方现场指定的实物为准,清单中的重量是根据图纸计算所得,具体重量以成交后过磅为准。意向方在报名前必须现场踏勘,一旦转让成交,涉及规格、型号、品质等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标的均需过磅,先按成交价与挂牌价的溢价比例折算标的清单中各个子项目的成交单价,全部过磅后由转让方进行多退少补(实际过磅数量乘以成交单价为结算金额),过磅地点由转让方指定,地磅使用费由转让方承担。 6.本次标的仅为拆除后的废钢材、外墙防火板围护,标的物均由受让方负责清运。转让方对标的物是否完整、是否可利用等均不予保证(其中外墙防火板的海绵芯和表皮分离、铺装面层部分破碎等),意向方应综合考虑相关风险。标的物以施工方拆除后的现场堆放现状为准,堆放范围以转让方指定为准。若标的质量、规格型号等与标的清单不一致,不影响本次挂牌的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7.本次转让标的****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路以南、白米塘以西地块厂区内,看样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7374,看样时间:由****点击查看统一安排。 特别提醒: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现场看样需要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不予安排现场看样,本次挂牌转让标的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每位预约看样人员现场看样同行人员最多不超过两名,且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8.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自行测算),意向方在报名前必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9.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一旦成交,成为受让方后,自行承担涉及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等相关风险,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10.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自行完成标的全部拆卸、装载、运输、过磅及现场清理平整工作。不得破坏场地道路及草坪。受让方处置标的物时必须遵守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受让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处置的,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本项目转、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平台成交价为基数计收,均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不按实际过磅价格多退少补。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服务费收费标准”。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 **省**市**区**镇年丰路1388****点击查看中心19楼1911室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0503MA2B7Q9905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67.4711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300万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受让方必须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5.成为受让方后须在签订《交易合同》当天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点击查看;账号:20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865;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另支付50万元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搬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6.标的交割及装运特别注意事项: (1)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原购置凭证、说明书等原始资料。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2)受让方付清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3)标的物自装车过磅离开厂区后,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离开厂区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标的过磅过程中当实际总金额超过实际成交总价后,转让方有权随时要求受让方先补交转让价款,再进行后续标的物的装车过磅。 (5)受让方必须按转让方要求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的拆卸、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拆卸、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在拆运过程中不能影响所在单位的正常秩序,不能损坏建(构)筑物、场地及非转让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地应在装运结束时同时清理完毕。 (6)受让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使用明火,不能破坏墙体和地坪,在施工期间需保证不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大量的油渍,现场的垃圾需彻底清理干净。 (7)受让方应对拆卸、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在拆、装、运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标的交割后具体的作业时间、人员登记及作业要求须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交割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拆除、装载、过磅、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元/天。逾期10日(含)仍未完工的,剩余未外运标的视为受让方放弃,由转让方自行处置,由此产生的处置费用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将本项目所涉及废旧物资完成全部外运工作,包括无价值或对受让方产生费用负担的部分,该部分外运所产生的费用已在转让总成交价款中体现,均由受让方承担。
展示地点 ****点击查看开发区**路以南、白米塘以西地块厂区内
联系人姓名 叶先生
联系人电话 151****点击查看737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3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交易合同(样稿).doc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童先生 电话 057****点击查看5382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区湖东街道苕溪东路1518号 网址
**机构 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叶先生 固定电话 151****点击查看7374
手机 --
转让方 联系人 王杰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附件(9)
授权委托书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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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勘察证明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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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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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样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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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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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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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561542551305179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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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