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大潘电站报废设备处置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全椒县大潘电站报废设备处置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于 2025-06-04
****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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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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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点击查看电站报废设备处置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于2025年5月20日发布竞价公告,****点击查看电站报废设备处置项目进行公开竞价,2025年6月4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标的物:****点击查看电站报废设备处置项目(一标段)

成交人:****点击查看

成交价:壹万捌仟元整/2台(18000.00元/2台)

标的物:****点击查看电站报废设备处置项目(二标段)

成交人:****点击查看

成交价:壹万叁仟壹佰元整/5吨(13100.00元/5吨)

标的物:****点击查看电站报废设备处置项目(三标段)

成交人:****点击查看

成交价:陆仟元整/1吨(6000.00元/1吨)

招标人联系人:刘长贵

联系电话: 191****点击查看9378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50-****点击查看868/153****点击查看3112

公示期: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7日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业主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业主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业主单位:****点击查看

代理公司:****点击查看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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