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于 2024-11-27

招标详情

长春城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0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6条

立即监控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收运车辆一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点击查看,资金来****点击查看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收运车辆一期;

2.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3招标范围:购置8吨生活垃圾收运车4辆;4.5吨生活垃圾收运车15辆;4.5吨生活垃圾压缩车2辆(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省**市,投标人负责将设备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设备在途的一切风险及包装、运输、保险、卸货、税费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5交货期:中标之日起30日内至少完成一半及以上设备的供货并保证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剩余设备在中标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保证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同一品牌的车辆仅接受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一方参与投标,若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报名时,仅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一个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车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点击查看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点击查看.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 (**时间,下同);

4.2 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4.3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3)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4)被授权人身份证

4.4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区洋浦大街6999****点击查看中心AB栋101室开标四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吴国伟

电 话:0431-****点击查看933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孙致阳

电话:0431-****点击查看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