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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杜粤
联系人电话:166****点击查看6507
关于2024年8月21日该网站发布的《三艘报废船舶处置项目》(信息ID:178****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3649)的公告现进行变更:
参与该项目报价的意向单位须于2024年9月4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整,¥100000.00元
采用电汇方式: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汇的方式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电汇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点击查看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2)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
(3)电汇成功后,需将电汇的有效凭证扫描件附于报价文件中,方便核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4)电汇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
税号:9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9165H;
开户行:交通银行**市**支行;
银行账号:23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010130054;
地址:**市哈平西路45号
(5)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单位账户上(为避免因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6)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于合同执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期间不计算利息。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B. 在招标过程中,干扰招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
C.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D. 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除上述内容外,其余按照原招标公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