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申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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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5-09-01

各部门、各单位:

****点击查看学校资产配置,规范资产报废处置流程,根据《**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资〔2025〕160号)《****点击查看学校无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资〔2025〕162号)《**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宿院〔2025〕11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25年资产报废处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废范围

超过最低使用年限,确实无法继续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教学类资产和非教学类资产。

考虑学校当前发展实际,请各部门(单位)确定报废资产清单时,重点考虑以下几点。

(一)非教学类资产:已失去原有形态、无继续使用价值、校区搬迁后留在老校区无移交价值、带至新校区无收藏展示价值。

(二)教学类资产:报废后是否影响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请综合考虑2025年新购置金额)、已失去原有形态、无继续使用价值、校区搬迁后留在老校区无移交价值、带至新校区无收藏展示价值。

(三)无形资产:已经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二、处置要求

****点击查看学校固定资产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二)各部门、单位要妥善保管拟报废处置资产,保证资产的完整性,直至拖运工作完成。

(三)各部门、单位在资产报废处置过程中,若发现可用闲置资产,应及时上报,由国资处在校内调剂使用,最大限度做到**共享、物尽其用。

三、申请流程

(一)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通过企业微信,报送《2025年部门(单位)拟报废处置的资产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报国资处审核。

(二)国资处审核同意后,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登录“**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系统),将审核同意的拟报废资产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5第10章。

(三)各部门、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及审批手续后,根据附件6要求,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打印相关表格,签字、盖章后交****点击查看管理科。

四、时间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应在9月15日下午5点前经企业微信报送附件4电子版。

(二)此次报废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下午5点。请各部门、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在系统里申报后提交资产处置申请纸质材料。

五、相关说明

(一)申请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分类申报,家具类和电子仪器设备类分别申报,单件原值超过10万元的资产需单独申请。

(二)10月10日下午5点前我处未收到报废处置相关纸质材料的部门、单位,视为2025年无申请。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3777

办公地址:行政楼110室

附件:

1.《**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资〔2025〕160号)

2.《****点击查看学校无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资〔2025〕162号)

3.**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宿院〔2021〕117号)

4.2025年部门(单位)拟报废处置的资产统计表

5.**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书

6.资产报废处置纸质材料清单及说明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日


附件(6)
附件4:2025年部门(单位)拟报废处置的资产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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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苏财资〔2025〕16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学校无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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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财资〔2025〕160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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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资产报废处置纸质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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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宿迁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宿院【2021】117号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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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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