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踏勘及报名要求。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统一集中勘验时限内,自行到场实地踏勘标的资产,现场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完成尽职调查,充分知悉标的实物现状、瑕疵及全部交易风险,自愿接受标的一切现状,不得事后以标的现状不明为由主张免责。勘验签署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保持一致,信息不一致的,须同步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完成踏勘并提交全套报名资料及《现场勘验承诺书》后,进入资格审核流程。 2、风险自愿承担原则。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交易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及标的资产所有现状、瑕疵与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承诺不以标的现状差异、信息认知偏差、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文书、拒付价款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根本性违约,转让方有权依规处置其已缴纳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交易规则与竞价机制。本项目设置交易保留价,不设置公开挂牌价,实行资格前置审核,审核通过方可竞价的交易机制。意向受让方先行提交报名资料参与资格审核,****点击查看中心审核确认具备受让资格后,可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正式竞价资格。竞价期间,意向受让方可在规定竞价时段内多次修改报价,竞价时限结束前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有效最终报价。竞价结束后,以系统记录有效报价为依据,最高报价为最优报价;若多名意向受让方最终报价金额一致,以系统最早提交的报价记录确认为最优报价。****点击查看中心将最终竞价结果书面反馈至转让方,转让方自收到竞价结果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使最终成交决定权,自主审核确认是否与最高报价意向受让方成交。若转让方确认不予成交,本次交易自动终止,****点击查看中心在收到转让方不予成交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4、成交确认及价款缴纳。经转让方审核确认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为本项目最终受让方。受让方须于转让方确认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受让履约承诺书、现场勘验确认表原件及主体资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等全套纸质资料,****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中心缴款通知及指定账户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20000元及本次交易服务费。****点击查看中心收到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交易凭证,并将全额交易价款****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5、资产交接及清运要求。****点击查看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须到指定地点办理资产提货交接手续。完成交接后10个工作日内,须严格按照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完成标的废旧图书清运、现场核验、场地垃圾清理等全部收尾工作,全过程产生的人员、设备、清运、处置等所有费用,以及全部安全责任、管理风险,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 6、资产风险及履约约束。标的资产正式交接前,保管责任及毁损、灭失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完成后,标的保管、转运、处置全过程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全权承担。受让方逾期、拒绝完成标的转运、场地清场等约定义务的,视为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全部违约责任。 7、逾期履约处置机制。受让方未按本公告约定时限签署成交文书、未按期足额缴纳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点击查看中心催告后仍逾期未履约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止本项目流程,另行处置标的资产,并依法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8、各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研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本项目公告内容,自主研判交易风险、评估自身履约能力。****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仅对转让方提供的公示资料进行客观披露,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及交易风险兜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