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094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报废库存物资一批转让项目

(2025)3094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报废库存物资一批转让项目

招标详情

吉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1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62条

立即监控

(2025)3094中****点击查看公司报废库存物资一批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2025-04-22 18:03:37

挂牌日期:2025-04-22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点击查看
(2025)3094中****点击查看公司报废库存物资一批转让项目
其他资产
****点击查看
155.0021万元(人民币元)
14工作日
2025-04-22
拍卖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签定合同时间以出让方通知为准,受让方人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定合同。合同签订后,买受人须于7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交易保证金可转为货款一部分。沈交所在3个工作日内将价款转入到委托方指定帐户。 2、项目成交后,签订合同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买受人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买受人应将这段时间的物资成本变化波动考虑在内后慎重参与本项目,买受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签定合同及提货,否则视为违约。 3、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全额货款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分别汇至指定账户。成交价款,汇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全额货款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点击查看公司指定账户。 4、因买受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交纳全额货款、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先款后货。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货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将标的物全部清理、外运完毕。 6、合同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工期、清运等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清运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违章、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如因转让方原因在合同约定期限未完成标的物外运,外运时间可按对应时间顺延;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接收、清运完标的物的,每超过1天,扣合同履约保证金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的,除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不再返还外,视为受让方放弃该标的物,转让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如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履约保证金在清运完标的物并完成结算后两个月内无息退返。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