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厂房建设项目的批前公示
顺规公〔2025〕5567号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厂房建设项目 |
项目位置 **省**市****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工业园C03-2之二地块 |
申报类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改扩建、临时建(构)筑物 |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如下:用地面积:26030.6㎡,计容面积:7472.72㎡,基底面积:962.14㎡,总建筑面积:5574.0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74.09㎡,地下建筑面积:0㎡,建筑层数:地上5层,地下0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图纸符合规划条件要求(详见附图,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
公示时间 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7日 |
公示位置 建设项目现场位置、****点击查看分局镇街管理所 |
媒体公示 / |
公示网址 https://fszrzy.****点击查看.cn/fszyj/sdgs/pqgs/ |
反馈意见、申请听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本事项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书面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信件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本事项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如申请举行听证会的,应在公示****点击查看**局**分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
信件反馈方式请邮寄至: **区**镇龙洲西路98****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局****点击查看管理所 |
信件送达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8776 |
邮政编码 528300 |
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 kanglifei@shunde.****点击查看.cn,邮件标题注明“公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材料,请提供《公众意见征询表》(下载网址:http://www.shunde.****点击查看.cn/attachment/0/485/485223/****点击查看828.doc) 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或影像文件。 |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877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8-07 00:00:00.****点击查看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