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市土产总公司、桂林市物资回收总公司、桂林市日用杂品总公司位于叠彩区胜利路一巷108号31栋、32栋用地实际使用范围超出供应地块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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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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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叠彩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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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与****点击查看公司位于**区胜利路一巷108号31栋、32栋共两栋建筑已完成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6)16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6)675号]、用地审批(合同编号:****点击查看;市国土资用〔2007〕58号)、规划竣工验收[(2008)城规管竣验字第19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桂市国用〔2007〕第000822号)核发等工作,****点击查看公司在办理以上2栋建筑的不动产首次登记时,经桂****点击查看测绘院实测,发现项目实际使用范围超出桂市国用〔2007〕第000822号土地证发证范围,超出的总用地面积为51.58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申请,现我局依据广****点击查看**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告手续。

公告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顺延满30个工作日止。

公告网址:http://zrzyj.****点击查看.cn/

在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点击查看分局(**区**北路147号316室,联系电话:0773-****点击查看160)反映。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照桂自然资规〔2025〕1号文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补办**区胜利路一巷108号31栋、32栋共两栋建筑超用地红线的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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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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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栋32栋超用地红线公告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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