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资产处置辅助机构的公告
2025年11月7日,****点击查看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作出(2025)京01破申1434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国能****点击查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24日作出(2025)京01破498号《决定书》,指定**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担任破产管理人,史克通律师为管理人负责人。
经管理人申请,**一中院于2026年4月30日作出(2026)京01破申398号《民事裁定书》,对**国能****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于2026年5月6日作出(2025)京01破498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国能管理人、负****点击查看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负责人。
为提高债务人财产处理效率,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结合**国能、**国能主要资产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六条、****点击查看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第十二条之规定,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资产处置辅助机构。
为向各参选单位明确选聘原则、条件等有关内容,便于参选单位参选,管理人特制定本选聘文件。请各单位按照选聘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以便管理人组织评审工作。
感谢各单位对管理人工作的支持!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10层
联系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联系人:娄律师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