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2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 (4)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材料递送至****点击查看的; (5)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6)受让方受让车辆后因自身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车辆交接、提供转移登记证明的; (7)其****点击查看中心规则的情形。 3、处置方式: (1)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最终受让方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其按约定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中心核实车辆转移登记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其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过户保证金。(2)未能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其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