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海事局报废车辆转让公告

12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海事局报废车辆转让公告

发布于 2024-12-17

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联系人联系人11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8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67条

立即监控

12月12****点击查看海事局报废车辆转让公告
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在区域:**-**新区 价格:报价/竞价
拍卖时间:2024-12-12 发布时间:2024-12-04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64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点击查看处置一辆拟报废车辆
资产类型 交通工具
标的所在地 ** **新区 ****点击查看中心
资产简介 车牌号:津HDJ005 品牌型号:桑塔纳牌SVW7182CQi 登记日期:2007-11-19
资产清单
标的资产是否涉及抵押 否
评估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类型
核准(备案)日期 业务无法提供
评估值(元) 业务无法提供
账面价值(元) 业务无法提供
交易条件
是否有保留价 否
是否允许起拍价报价 是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2024-12-11 23:59:59
交易条件 一、该项目标的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报废回收或委托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单位对标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理,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并向转让方提供****点击查看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二、该项目标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三、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如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 四、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五、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若因非转让方原因,受让方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视为放弃受让,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2000元履约保证金,此保证金不在交易价款范围内,在标的交割完成并办理完毕车籍注销手续后,若受让方无违约行为且未对转让方造成损失,由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供****点击查看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该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标的车辆的看管、拆解、运输、销户、违章罚分等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标的丢失和损坏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产权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八、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及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项目咨询与看样
联系人 节亮
联系电话 189****点击查看5181
资产存放地点 天****点击查看考试中心
项目实地看样时间 工作日 8:30-16:00
看样要求
意向受让方现场看样需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
资产交割安排
其他安排
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报废回收或委托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单位对标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理,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并向转让方提供****点击查看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是否由**产权组织签订合同 否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拟报废车辆产权属证书齐全,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占用等情况。 2、本次拟报废车辆车辆车牌号不在交易范围内。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