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资产项目转让标的产权方为****点击查看,其委托**省国信****点击查看公司办理本次转让事项。成交后产权方将按照成交结果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配合受让方完成后续资产移交事宜。
二、本次转让标的均处于闲置停用状态,处置范围包含电气部分(变压器、开关柜等配电设备)以及附属部分(配套电缆等),上述标的均已断电,厂区内设备及附属设施已拆除,另有部分设备附属电缆位于厂区外,需意向受让方自行拆除,此外意向方拆除****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备拆除设备等相关手续,本次拆除涉及开挖、登高等作业,可能邻近或交叉厂区在用地下管线(含给排水、电力、燃气、通信等)及在用桥架。意向受让方应在踏勘时现场核实电缆走向、埋深、开挖条件及在用管线分布,并充分考虑破土开挖、绿化及路面恢复、在用管线保护配合等全部费用与工期,一经成交,不得以上述情况为由主张任何费用、补偿,或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拒绝履约。
三、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因本次拆除厂外部分电缆涉及电力设备拆除及高空拆除作业(架桥高于9-10米,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或聘请具有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拆除标的物,并于现场踏勘时提交相关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证、操作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证明材料),成交后作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四、****点击查看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拆除、清拖及场地恢复工作。受让方开展前述工作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五、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委评资产基准日不涉及抵押、担保等权利受限事项。
六、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涉及税费税率情况、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土建拆除清运及场地恢复工作量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七、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产权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不得以标的所涉税费税率、数量、现状、拆除及场地恢复工作量为由拒绝签订上述合同。
八、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本次评估值为竞买人自行承担拆除、清理、运输及土地平整全部费用后委托人净得价(不含税)。
九、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土建破除清运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场地复原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土建破除、场地恢复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产权方对标的物拆除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标的物,并将委托拆除合同和/或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十二、成交后,转让方将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注销登记手续(如需)。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点击查看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