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公告中“四、竞价文件递交”作以下更正通知:
1. 竞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5:00(逾期不予接收)。
2. 递交地点/方式:****点击查看公司新川2号园区6号楼****点击查看(线下递交)。
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递交竞价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竞价响应文件:
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2未按照本更正公告要求密封的;
5. 竞价响应文件包含:
①意向承接方资质材料:
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再生**回收备案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与竞价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②对应板块报价单:意向承接方根据自身参与板块,独立填报对应板块报价单,多板块参与的需分板块分别填报;
③对应板块的现场踏勘确认单;
④若报价涉及危废处置,则需提供危废处置资格全套资料(仅面对法人机构);
6.竞价响应文件要求:
①意向承接方可针对资产板块、家具板块、危废板块进行分别报价,报价为意向承接方向我方上缴的残值金额,报价不得为负数;
②竞价响应文件须密封提交,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的可由本人签字按手印)。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若本更正公告与原公告内容不一致,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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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