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11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59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5803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11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59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5803条
立即监控
|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设备处置项目更正公告 | ||
| 原公告类型 | 资产处置公告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26-9-18 |
| 更正事项和内容 | 各意向竞价人: 按资产处置单位要求,为本项目顺利开展,现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更正: 一、将“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相关事项”中“(三)特殊处置要求”里“2.X线机处理:对所有X线类设备(含C型臂X 光机、牙科X线机等)的球管进行去功能化处理,拆除核心部件并做不可恢复性破坏,防止二次使用”更正为“2.资产方已完成射线装置去功能化工作,核心部件已损坏,防止二次使用”。 二、将“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相关事项”中“(三)特殊处置要求”里“3.所有含铅(X射线防护衣等)、汞(水银血压计等)、冷却液等危险零部件,竞得人须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分类封存、处置”更正为“3.所有危险零部件,竞得人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三、将“三、意向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中“(六)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医疗设备处置等相关业务.....(十一)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更正为“(六)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含再生**回收。(七)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依法依规处置设备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八)拥有专业的设备拆解、运输团队,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及拆解工具。(九)竞得人须承诺所竞得资产不得以****点击查看医院临床使用,并承担因私自违规处置所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和责任。(十)因标的物**含有电子废物,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总局令第40号)、《****点击查看保护厅关于下发的通知》(川环法〔2014〕140号)等规定,竞买人必须为被环保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且环保部门网站公示内容需包含医疗设备。(十一)若意向竞价人为**省省外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须具有‘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十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将“四、资格审查(四)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中“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里和“2.其他组织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里的“(7)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医疗设备处置等相关业务(原件原色扫描件)......(12)资产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更正为“(7)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含再生**回收(原件原色扫描件);(8)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依法依规处置设备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原件原色扫描件);(9)拥有专业的设备拆解、运输团队,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及拆解工具(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10)承诺所竞得资产不得以****点击查看医院临床使用,并承担因私自违规处置所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和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11)竞买人必须为被环保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且环保部门网站公示内容需包含医疗设备(提供名录截图等相关资料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12)若意向竞价人为**省省外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须具有‘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13)资产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五、将“四、资格审查(四)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中“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里的“(6)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医疗设备处置等相关业务(原件原色扫描件)......(11)资产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更正为“(6)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含再生**回收(原件原色扫描件);(7)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依法依规处置设备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原件原色扫描件);(8)拥有专业的设备拆解、运输团队,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及拆解工具(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9)承诺所竞得资产不得以****点击查看医院临床使用,并承担因私自违规处置所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和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10)竞买人必须为被环保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且环保部门网站公示内容需包含医疗设备(提供名录截图等相关资料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11)若意向竞价人为**省省外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须具有‘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12)资产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六、将“五、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中“2.本项目公开竞争性处置相关全部税费、拆解、吊装、人工、运输、危废处置、消磁、球管去功能化、现场保洁等所有成本费用均由竞得人全额承担,资产方不支付任何费用”更正为“2.本项目公开竞争性处置相关全部税费、拆解、吊装、人工、运输、危废处置、消磁、现场保洁等所有成本费用均由竞得人全额承担,资产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七、将附件3《报废医疗设备回收处置合同》中“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共同遵照执行”更正为“依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国有资产处置相关管理规定,甲方通过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将1420台(套)报废医疗设备整体出让给乙方回收无害化处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权责清晰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八、将附件3《报废医疗设备回收处置合同》中“第一条 处置标的概况”里“3.特殊说明:含永磁核磁共振(MRI,型号 GE0.2T,2007年10月启用)1台、 X射线设备共8台等所有报废设备,乙方须按设备现状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置”更正为“3.特殊说明:含永磁核磁共振(MRI,型号 GE0.2T,2007年10月启用)1 台,乙方须按设备现状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置”。 九、将附件3《报废医疗设备回收处置合同》中“第二条 成交价款与支付方式”里“1.本批报废设备拍卖中标成交总价”更正为“1.本批报废设备成交总价”;“4.本项目拍卖相关全部税费、拆解、吊装、人工、运输、危废处置、消磁、球管去功能化、现场保洁等所有成本费用均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更正为“4.本项目公开竞争性处置相关全部税费、拆解、吊装、人工、运输、危废处置、消磁、现场保洁等所有成本费用均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十、将附件3《报废医疗设备回收处置合同》中“第三条 拆解、****点击查看设备处置要求”里“2.X射线设备(C 臂、牙科 X光机等)须按照设备现状对设备球管进行不可逆去功能化销毁,严禁完整球管流入二手市场。销毁全程由甲方拍照、录像留存。3.所有含铅(X射线防护衣等)、汞(水银血压计等)、冷却液等危险零部件,乙方须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分类封存、处置”更正为“2.甲方已完成射线装置去功能化工作,核心部件已损坏,防止二次使用。3.所有危险零部件,乙方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十一、将附件3《报废医疗设备回收处置合同》中“第四条 安全、环保与法律责任”里“1.所有设备拆解、搬运、回收处置全过程需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拆除回收本批设备后所产生的所有后果以及法务事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更正为“1.乙方承诺所竞得资产不得以****点击查看医院临床使用,并承担因私自违规处置所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和责任”。 十二、将附件3《报废医疗设备回收处置合同》中“第六条 验收标准”里“2.MRI 消磁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X线球管等特殊处置的销毁影像资料齐全”更正为“2.MRI 消磁报告、销毁影像资料齐全”。 十三、将附件3《报废医疗设备回收处置合同》中“第七条 违约责任”里“1.乙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超过 5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另行组织拍卖处置”更正为“1.乙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超过 5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另行组织网络电子竞价处置”;“3.乙方未执行MRI消磁、X 线球管去功能化专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收取合同金额的 10% 作为违约金,并责令乙方重新合规处置,产生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正为“3.乙方未执行 MRI 消磁,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收取合同金额的 10% 作为违约金,并责令乙方重新合规处置,产生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公告时间由“2026年9月19日至 2026年9月29日17时 00分止”更正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4日17:00时”; 网上报名时间由“2026年9月19日至 2026年9月29日17时 00分止”更正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4日17:00时”; 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6年9月29日17时00分”更正为“2026年10月14日17:00时”; 网上竞价开始时间由“ 2026年9月30日10时30分”更正为“2026年10月15日10时30分”; 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由“2026年9月30日10时 00分”更正为“2026年10月15日10时00分”; 资格审查时间由“2026年9月30日10时 00分”更正为“2026年10月15日10时00分”。 | ||
| 资产处置方 联系方式 | 地址:**市**区西外**路1号 联系人:刁老师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9826 | ||
| 达****点击查看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 地 址:**市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 联 系 人:组织科 联系电话:0818-****点击查看346 | ||
| 备注 | 此更正公告是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公告链接:https://www.****点击查看.cn/jyxx/004004/****点击查看04001/****点击查看0918/45fe408c-7b18-4892-9ab5-25636b95d141.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