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恒达新能源公交客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穆棱市恒达新能源公交客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4-09-04

招标详情

穆棱市恒达新能源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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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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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恒达新能源公交客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 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根据《****点击查看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市恒达新能源公交客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恒达新能源公交客车采购项目;

2.2 采购预算:1804.5万元;

2.3招标内容:4台5.9米市内公交车,16台6米市内公交车,13台8米城乡公交车,2台11米城乡公交车;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6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含环保)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8质保期:电池、电机、电控质保8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3.3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点击查看.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点击查看.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4日9:00至2024年9月8日16:00(**时间)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易****点击查看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子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8日16:00(**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易****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0799/400-****点击查看-9082(**时间9:00-19:30)注:供应商应当通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点击查看银行支付、****点击查看银行柜台转账等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6:00前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点击查看银行支付、****点击查看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3时30分(**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点击查看广场4栋2105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其他

根据《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后1日内作出答复。潜在供应商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八面通镇长征路75号

联系人:王立军

电话:0453-****点击查看30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群力第五大道3346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2****点击查看1048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