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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拟对下列实物资产进行公开处置(转让或出租),现予以公告:
一、资产情况
序号 | 资产 | 面积(㎡) | 裁定文号 | 处置方式 |
1 | **市**区**堡街道九州通西路无号第2单元17层1701室写字楼 | 1688.81 | (2021)甘01执430号之三 | 出售或出租 |
2 | **市**区**堡街道九州通西路无号第2单元20层2001室写字楼 | 1688.81 | (2021)甘01执430号之三 | 出售或出租 |
3 | **市**区**堡街道九州通西路无号第2单元25层2501室写字楼 | 1671.26 | (2021)甘01执430号之三 | 出售或出租 |
合计 | 5048.88 |
上述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权属证书、法院裁定等有关资料为准。
二、交易对象要求: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不接受联合受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处置方式:
按照《****点击查看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对公告清单中的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组包或单户),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
投资者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尽调,并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四、公告期及有效期: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含发布日)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征询或异议,接收书面意向竞买函,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和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五、风险提示:
1.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我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资产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经理 153****点击查看3132
办公电话:0931-****点击查看283
联系地址:**市**区**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点击查看集团网站:www.****点击查看.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