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点击查看.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与**联交所签订《成交确认单》,并在签订《成交确认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履约保证金: (1)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2)合同有效期内,受让方如有违反《资产交易合同》有关约定或因其它工作失误等原因,给转让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受让方仍须赔偿转让方损失。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的,若合同须继续履行,受让方应在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7日内,到转让方处补足。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文件(《成交确认单》《资产交易合同》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单方直接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受让方所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支付给转让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8、本次资产转让,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装车及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4、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2天内将《资产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废旧物资全部搬离,不得影响转让方生产经营。如受让方未按照要求按时提货,每发生一次,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履约保证金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