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请做好标的现场的拍照和录像等相关工作。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点击查看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点击查看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现场勘验确认表、《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及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点击查看中心。最终受让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点击查看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点击查看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和交易凭证,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3、转让方在接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 4、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质量等关键信息。 5、受让方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标的物搬运、现场垃圾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以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在实施搬运、清理过程中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必须自行搬运、清理,不得分包、转包。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