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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铁屑废料转让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2025-07-09 |
2025-07-15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叶女士|联系电话:0579-****点击查看9258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点击查看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一批铁屑废料转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 | 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铁屑废料。标的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具体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标的现场看样 (1)标的看样地点:**省**市****点击查看车辆段工程车库。 (2)看样时间为7月14日上午9:30-10:30,看样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电话:黄励勤195****点击查看9661。 二、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三、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四、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五、标的按现状处置,不保证其原用途完整、有效,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机文件、备件、工具、售后质保或不保证提供的资料或备件的齐全性等,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 七、受让方在提取、拆解、处置标的物作业中,如涉及某种特殊作业时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一切安全及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受让方不得在提货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分解或切割,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搬运、装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和**产权概不负责。 九、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清理干净。 十、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收款票据,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注册地 | **省**市**区塘****点击查看车辆段综合楼11楼1111室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0703MA2EB16A6J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单价 | |
转让单价(万元) | 0.18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计量单位 | 吨 | ||
价款支付方式 | 待标的交付完毕且甲乙双方签字无异议后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8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点击查看,开户行:****点击查看开发区支行,账号:1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成交价款的组成部分,按最终结算金额多退少补。 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三、标的交付完毕,且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签字无异议后,受让方需在提货结束前一次性付清成交款转让价款,转让价款汇入指定账户(户名:****点击查看,账号:1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319644,开户行:****点击查看开发区支行)。 四、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市金****点击查看公司,账号:371****点击查看07887,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分行)。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8000元的,受让方应当在1日内补足。 五、转让标的过磅地点、方式须由转让方确认(过磅涉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受让双方共同办理过磅称重手续,确定标的过磅重量,最终结算金额为成交价格×过磅重量,并由转、受让双方签署过磅确认单。本次转让标的清运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对清运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六、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转让资产,一切以标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务必查勘现场,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格将不作任何调整。 八、受让方在提取、拆解、处置标的物作业中,如涉及某种特殊作业时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一切安全及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九、本次转让标的为受托管理资产,产权持有单位为**市金****点击查看公司,受让方竞得标的后与**市金****点击查看公司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8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资产展示安排 | (1)标的看样地点:**省**市****点击查看车辆段工程车库。 (2)看样时间为7月14日上午9:30-10:30,看样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电话:黄励勤195****点击查看9661。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 、 、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叶女士 | 电话 | 0579-****点击查看9258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金女士 | 电话 | 0579-****点击查看9258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