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苏0981破22号江苏鑫晟发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案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通知

(2026)苏0981破22号江苏鑫晟发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案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通知

发布于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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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鑫晟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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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评估机构:

2026年9月4日,****点击查看法院作出(2026)苏0981破申22号裁定书,裁定受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0月10日****点击查看事务所为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清算程序,****点击查看管理人现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对****点击查看的财产进行评估。现就本次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点击查看成立于2018年09月06日,****点击查看开发区**四路5号,注册资本5710万元,实缴5710万元,大股东为**三****点击查看公司(又名****点击查看**公司),持股57.09%。公司为精密制造类生产企业,具备完整压铸、CNC机加工、喷涂组装全生产制程,主营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光电模组类精密金属结构件,拥有自有工业土地厂房,配置多台压铸机、CNC加工中心等精密生产设备,具备多项加工制造类专利技术,前期定位高端金属构件全产业链制造,目标面向共享单车、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客户开展生产制造业务。

(二)项目资产情况

据初步调查,公司剩余资产为土地(占地面积约50亩)、厂房(占地面积约3.3万㎡)、办公楼一栋、员工食堂及宿舍一栋、压铸机六台及生产设备若干、原材料及存货若干、办公设备若干。


以上剩余资产为管理人初步调查信息,最终评估范围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的评估资质,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投标人注册地址为**省**市;

2.近三年来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现场工作负责人需有三年以上资产评估从业经历,近三年曾主导过企业的资产评估事务;

4.近三年具有企业破产案件资产评估相关业绩的优先。

5.能够在15天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三、评估工作内容

****点击查看公司剩余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资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生产设备、原材料、存货、办公设备、车辆等。根据资产评估情况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内容在双方委托合同中约定。

四、报名材料

(一)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和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全部文件应一式三份进行提交。

3.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置条件。

(二)投标文件内容

申报机构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装订):

1.****点击查看公司清算案资产评估项目投标的意向书(加盖公章);

2.主体资格介绍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3.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及其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员、工作计划、工作时间安排等);

5.近三年内承办破产案件评估业务的业绩证明(附委托合同或管理人证明);

6.项目报价函(报价包含费用总额、付款方式等内容);

7.承诺****点击查看公司无利害关系,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8.其他与投标相关的材料。

五、评选与确定

报名合格的意向投标人,管理人将另行组织现场遴选。管理人认为不需要的,也可以不进行现场遴选程序。

经审查合格的竞聘机构,****点击查看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获选机构。

本次招标秉承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投标人工作方案、报价、工期、付款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选,以最有利于相关工作开展和节约办案成本为宗旨确定评估机构。条件最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需在要求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相应的服务合同,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管理人可选择条件排名第二的投标人签署合同,若评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在要求时间内未签署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管理人可选择评分条件排名第三的投标人签署合同,以此顺延。

六、特别说明

1.经管理人最终确定为获选机构的,不得拒绝签订委托合同;本条款所指“确认”,指管理人向竞选机构发出正式中选通知书的行为;

2.竞选机构应于管理人确定为获选机构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3.由于破产清算项目的特殊性,如参选单位均不符合管理人的资质要求,或现场面谈时管理人认为竞选机构均不能胜任本次工作的,管理人有权不与参选单位中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

4.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通过电话方式向****点击查看公司的基本情况。最终评估范围以管理人书面确认的为准;

5.竞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竞选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6.竞选机构应确保实际开展工作的人员与竞选文件中体现的项目成员一致;

7.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17时止(以邮件寄出为准)。

报名方式:仅接受邮寄递交,收件人:****点击查看管理人。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东路82号7****点击查看科技城D1幢)1404室,邮编:224000。

联系人:吴律师,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455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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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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