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7日(**时间)。
四、异议及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中城商汇A座5楼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