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项目转让方无法提供发票。
2. 最终受让方须在交纳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签署成交手续后,方可与转让方办理资产接收;转让方须在收到交易市场有关成交结果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配合最终受让方完成资产交接。
3.本次处置标的物包含2台锅炉、1台制冷机,为特种设备及专业设备,设备拆解、回收及处置工作专业性强,作业过程存在较**全风险。最终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实施拆解、回收及处置作业,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安全责任与经济责任,均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次处置的标的物具体范围、设备现状、边界界定、可拆除及保留设施等全部以现场实际踏勘情况为准。所有意向受让方必须自行前往现场实地踏勘,全面核查、确认本次处置标的物的全部范围、实物现状、存在瑕疵及配套归属情况。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现场踏勘、充分知晓并完全认可标的物一切现状及范围边界,自愿接受标的物全部现状条件,后续不得因标的范围认知偏差、设备现状、实物瑕疵等任何事由提出异议、违约等相关诉求,**省产权交易市场及转让方不受理任何此类诉求。
5.本次标的物拆除和清运全过程的作业安全、现场管理及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均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最终受让方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自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全权负责作业期间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施工周边环境及公共设施安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及第三方纠纷,均与转让方无关。
最终受让方须负责拆除作业完成后的现场清理及必要的修复工作,对拆除过程中可能造成的门窗、墙面、管线等损坏,需由最终受让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确保转让方场地不受影响。全部拆除、清运、现场清理及修复工作须于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一个月内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