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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预涂膜废膜销售公告(二次)
|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预涂膜废膜销售(二次) |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 委托方 | ****点击查看 |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 ||||||
| 公告及 竞价期限、延牌 | 1.公告期:2026年7月28日9:00始至2026年8月10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6年7月28日9:00始至2026年8月11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3.如本次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牌周期,最多**10个周期。 | ||||||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
| 1.本次转让标的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2026年度产生的PP预涂膜废膜、PET预涂膜废膜。PP预涂膜废膜,每月约75吨;PET预涂膜废膜,每月约3吨。转让期限自《废杂料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为保障委托**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合同到期后,如委托方需要继续进行销售,按原合同执行,**期限由委托方根据需要确定,受让方须无条件配合。 2.转让单价为浮动单价,按月定价、据实结算,每月初更新当月转让单价,作为当月所有批次提货及结算的依据,结算公式如下:
3.委托方会不定期、分批次通知受让方提货,提货地址为:**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具体提货地址以委托方实际通知要求为准,受让方须按照委托方要求及时自行前往上述地址提货。 | |||||||
| 转让底价 | 本项目按照系数进行报价,所报系数不得低于28,每轮加价幅度为0.1或其整数倍,系数高者成交。 例:意向受让方所报系数为32,即意向受让方愿意承担的PP预涂膜废膜成交单价=提货日上一个月的神华S1003**库竞拍结果算术平均价*32%+提货日当月韩华道达尔E181L或E182L牌号EVA到厂价*(10%+32%-28%) 注:竞价系统中所显示的报价单位(元)不作为本项目计量单位。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20 | ||||
| 价款支付 | 1.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废杂料转让合同》,并于《废杂料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受让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每批次货款按实际重量据实结算。受让方须在接到委托方提货通知3个工作日内将本批次货款支付完毕并将应提货物提走。委托方在确认收到每批次货款后向受让方出具提货通行凭证。受让方为企业的,****点击查看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4.本批次货款=转让单价*本批次标的重量。 | ||||||
| 标的展示 | 转让标的样品存放在**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展示时间为本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2:00,14:30-17:30,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项“联系方式-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踏勘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踏勘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 ||||||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参与。 | |||||||
| 三、转让条件 |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样品,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并认可转让标的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项目标的为生产废膜,无质量担保、产量随转让方生产浮动,转让单价绑定神华PP、韩华EVA月度原料市场价,市场涨跌、废料杂质、产量波动均属于受让方经营预判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拒缴保证金、逾期付款、弃单不提货、申请降价、单方终止合同。 3.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委托方将按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拆卸费、装运费和清场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4.自接到委托方提货通知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批次全部标的付款提货及现场清理工作,不得拖延、滞留。现场清理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委托方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免费叉车服务。受让方如计划提货,须提前一天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在收到通知后协助受让方办理交接手续。 5.转让标的物的提货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受让方须承诺:如在对转让标的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履行期内如委托方因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管理改进改革等原因而不再对外销售转让标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让方;受让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获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后,双方结清交易款项后,合同即可解除。 7.其他特别说明:受让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再生**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装卸、运输、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①提货车辆进厂需保证干净、整洁、安全等,不能装载危化品等进厂混装;②车辆进厂,需按本厂要求行驶、停放等;③如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废杂料转让合同》。 | |||||||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
| 市场主体库登记 |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首次参与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须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后方可进行项目登记及竞价,具体流程参见****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点击查看.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 ||||||
| 项目登记 | 1.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需凭借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时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录****点击查看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hy.****点击查看.com/onlineBidder/default/login_tbr),自然人可直接登录****点击查看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点击查看.cn/tspbidder),选择“安****点击查看认证中心登录”方式。进入后选择点击“****点击查看集团数智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点击查看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进入项目”,阅读相关信息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 2.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一致。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 | 1.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标的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2.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登录****点击查看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12-****点击查看8516)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点击查看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项目竞价 |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才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0.1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力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点击查看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点击查看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点击查看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点击查看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人存在以下任一行为的,委托方有权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点击查看中心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放弃成交资格; (2)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废杂料转让合同》; (3)签订合同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 | ||||||
| 争议处理 | 交易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交易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 七、其他说明 | |||||||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点击查看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om、https://www.****点击查看.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点击查看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点击查看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 八、联系方式 |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徐经理,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3431。 | ||||||
| 主体库登记 |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3801转6-1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191、****点击查看3192(**市**新区**大道4872****点击查看中心A9幢****点击查看集团4楼)。 | ||||||
| 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8516 | ||||||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
****点击查看中心
附件:
废杂料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废杂料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甲方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给予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点击查看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六)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收取废料的时间、地点、废料名称、数量及收取方式,以方便乙方提前做好收取准备。
第二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资料或承诺函均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权费用等。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四)乙方指定的提货人员须具备与提货作业相匹配的能力,严格遵守甲方厂区的安全规定。若乙方提货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发生安全事故或违反安全规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设备损坏、停产损失等。
(五)乙方自行负责安排货物的运输事宜,并承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丢失、延误等一切风险。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好,如因乙方运输安排不当导致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须遵循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转让标的物的提货和处置工作,并须服从甲方在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若在搬运转让标的或处理残余物过程中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七)收取废物料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方式对废物料进行捆绑、装车,并维护甲方场地的清洁卫生,保证废物料不积存,不影响甲方生产。
(八)乙方已实地踏勘标的现场,充分知悉废膜现状、浮动计价规则、产量浮动、原料价格波动风险,承诺不以废料品质、杂质、产量不足、市场行情下跌等任何理由拒绝付款、提货、中止合同,全部商业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完整知晓本合同保证金、违约金、仓储占用费、单方解约追责、黑名单限制等全部条款,自愿接受全部违约约束,不存在重大误解、胁迫、欺诈情形。
第三条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相关描述:甲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PP预涂膜废膜和PET预涂膜废膜再生塑料类废旧物资,无固定规格、无质量担保,按现状交付,具体以现场实际状态为准。
(二)标的体量:最终提货、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生产产生量、双方现场过磅计量数据为准,产量浮动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交付状态:按现场现状交付,甲方不承担标的筛选、整理、品质整改、杂质清理等额外义务。
第四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甲方将根据生产和销售计划不定期、分批次通知乙方提货,提货地址为:甲方指定仓库或其他地点。具体提货地址以甲方实际通知要求为准,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自行前往上述地址提货。
(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批次全部标的付款提货及现场清理工作,现场清理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免费叉车服务,非工作时间需乙方承担额外费用。
(三)乙方提货前,需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协助乙方办理交接手续。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移交,乙方提货时应进行检验,如发现数量、外观等质量问题应当场提出,否则离开甲方厂区后视为货物符合要求。
第五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1.转让单价为浮动单价、按月定价、批次结算、先款后货,每月初更新当月转让单价,作为当月所有批次提货及结算的依据。
2.本合同转让单价如下表:
| PP预涂膜废膜转让单价=提货日上一月的神华**库S1003算术平均价*成交系数%(不低于28%)+提货日当月韩华道达尔E181L或E182L牌号EVA到厂价*(10%+成交系数%-28%) | 备注:(1)竞拍结果=“卓创资讯”网站披露的(最低成交价+最高成交价)/2。 查询路径:“卓创资讯”官方网站(https://plast.****点击查看.com)首页-塑料-PP粒-卓创观点-神华PP竞拍结果; (2)上一个月算术平均价中,如上一月某日的神华S1003**库未产生竞拍结果,则当日以神华S1003**库确定竞拍结果,以此类推:神华S1003**库>神华S1003**库>神华S1003**武铁库>神华S1003**库>神华L5D98**武铁库;如当日上述仓库均未产生竞拍结果,则遵循本规则选取前一天竞拍结果; (3)上述“上一个月”是指提货日所在月的上一月的第一天至最后一天。 (4)韩华道达尔E181L或E182L牌号EVA到厂价格区间为1200至1400美元/吨,价格区间仅供参考,具体以当月委托方采购合同到厂价金额为准。 |
| PET预涂膜废膜转让单价=PP预涂膜废膜转让单价*27% | |
3.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标的转让单价低于或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时,双方可协商解决。
(二)每批次货款支付方式
1.本项目每批次货款按实际重量据实结算。乙方实行先付款、后提货、批次结清,乙方应在每批次提货当日将本批次货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点击查看;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账号:182****点击查看67118),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当日内出具提货通行凭证。
2.本批次货款=转让单价*本批次标的重量。重量以甲方仓库的计量设备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可在提货时提出重新计量,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履约保证金
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点击查看;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账号:182****点击查看67118)。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所有货款结清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计息);存在违约行为的,抵扣全部损失后剩余部分退还,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偿。
3.2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及各项欠付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须在15日内缴纳不足部分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供货直至乙方补足。
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甲方将按规定向乙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拆卸费、装运费和清场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特别约定
(一)甲、乙双方均须严格按照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本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本合同为甲方通过公开转让方式确定乙方为乙方后签订,转让公告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甲、乙双方之间就本合同的正式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书写并经盖章后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收件人及地址、微信、QQ、电话或传真号码以直接交付联系人、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对方,直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本条该条款规定的相关信息为止。
(四)甲、乙双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如下:
(五)环保约定: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乙方要执行以下环保条款:
1.乙方应具备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贮存的合法经营主体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从事固体废杂料的处置,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安全、无害化处置甲方转让的废杂料,配合甲方所提出的法律规定的安环审核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
3.如果乙方是本省贮存单位(中间商)、跨省转移一般固废的,应按照国家级、地方有关规定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报送甲方。如乙方是外省、再次跨省转移的,应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报送甲方。若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办理相关跨省转移手续的,导致甲方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废杂料运输,应具有废杂料运输资质;运输途中的一切运输、安全、环保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运输车辆不能出现遗撒、泄漏、非法倾倒、堆放等情况,如出现违法、违规情况,乙方应承担环境污染赔偿、修复、环境保护税等损失,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价格风险特别约定:本项目标的为生产废膜,无质量担保、产量随甲方生产浮动,转让单价绑定神华PP、韩华EVA月度原料市场价,市场涨跌、废料杂质、产量波动均属于乙方经营预判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付款、弃单不提货、申请降价、单方终止合同。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保障甲**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合同到期后,如甲方需要继续进行销售,按原合同执行,**期限由甲方根据需要确定,通知方式见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合同履行期内,若甲方因生产技术改造、工艺升级、流程优化、经营调整、产能变动、管理改进改革等原因而不再对外销售转让标的,无需乙方同意,甲方可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通知送达时生效),不承担任何违约金、赔偿金等责任,双方按实际履约批次结清款项即可。
(二)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且乙方已缴纳的2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乙方擅自单方解约(未经同意停提、弃货、中断履约),视为根本违约,甲方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甲方可另行公开竞价处置剩余废膜,处置差价、人工、仓储、二次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乙方补足;同时将乙方纳入甲方永久**黑名单,永久禁止参与所有废旧物资竞价项目。
(四)甲方可即时单方解除合同情形(任一触发即解约、扣除全部保证金、追偿全部损失):(1)累计2次及以上未按甲方通知按时付款、提货;(2)单批次逾期付款、提货超过15日;(3)转包、分包、挂靠第三方履约;(4)违规作业造成甲方损失或环保、安全事故;(5)提供虚假资质资料;(6)无正当理由弃单、拒收提货通知、长期拒不配合提货;(7)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全部维权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二次竞价服务费、公告费等)。
(二)乙方逾期付款、提货阶梯违约金:逾期1-3日按本批次应付总价款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逾期4-10日违约金上浮至千分之一/日;逾期超10日甲方可自行对外处置该批次废膜,处置差价、仓储、转运、人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三)如乙方接到甲方提货通知后无故不提货、弃单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置对应标的,产生的价格差价、处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累计2次(含)未按甲方要求及时付款提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通知送达时生效)。同时甲方有权就本项目再次组织公开竞价,或由意愿第三方以合同约定同等价格继续履行乙方的义务,乙方已缴纳的全额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纳入**黑名单,取消乙方后续参与甲方所有废旧物资转让、竞价、**项目的资格。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履约、违约追偿产生诉讼的,败诉方承担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全部维权支出。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市。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5份,其中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点击查看中心执1份。
2.通知与送达:本合同列明的双方地址、电话为法定有效送达地址,各类书面通知、催告、解除文书、司法文书按该地址寄送、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任意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地址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产生的送达不能、文书失效、损失扩大等风险,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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