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挂牌转让的报废P10双立柱全彩显示屏为已报废、停用、淘汰的资产,转让方及****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以下简称:****点击查看公司)不保证设备功能完好、可使用、可修复,不承担任何质量及性能保证责任,受让成功后,如将标的用于除废旧金属回收再利用以外的其它任何用途,其法律、经济、安全等方面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标的因露天放置、年久失修、各类零部件堆放混杂、移位、遗失、缺失部件等,实际数量、重量、规格、材质均以现场实物交接为准,评估及挂牌数量、申报数量、账面数量仅作参考,不构成交付承诺。受让方一经完成报名登记即视为对标的数量、重量、质量、瑕疵、规格、材质等表示完全认可。
3、本次评估结论为残余价值,部分资产按预估重量测算,实际重量与评估重量存在差异的,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充分知悉并接受。
二、关于资产完整性与资料瑕疵
1、转让方****点击查看公司不保证标的资产数量完整、配件齐全、结构完好,资产存在缺失、损坏、锈蚀、老化等情形均属正常,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踏勘确认。
2、无论标的实际数量、重量、件数、规格与公示清单(《处置资产明细表》)存在何种差异,均不调整本项目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亦不构成交易撤销、变更、降价、退款、赔偿的理由。
3、处置资产无购置合同、发票、合格证、说明书、图纸及维保记录等证明材料,转让方不提供、不补齐任何资料,意向受让方对此无异议。
4、本次处置为报废资产处置,无保修、无退换、无修复、无补齐服务,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5、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自愿放弃以数量不符、重量不符、资料不全、资产缺损等为由提出的任何抗辩、索赔、调价、退款、撤销交易等权利。
三、关于 报废P10双立柱全彩显示屏 相关事项的披露
1、 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P10双立柱全彩显示屏,但显示屏地下的隐蔽工程如钢筋、电缆、导管等标准钢配件(基础连接件)等地下隐蔽设施设备及全部配件均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本次仅对地上显示屏主体结构实施拆除处置。
2、成交后标的物****点击查看中心医院负责拆除,受让方不参与拆除,仅承担拆解完毕标的物转运、移交,清场相关事宜。本次拆除的户外LED显示屏双立柱及配套框架地上钢结构,构件整体焊接密集,拆除施工拟采用气割作业,故钢材切口或存在火焰熔损;同时设备长期露天使用,构件表面存在焊疤、锈蚀层,造成钢材有效自重损耗;此外,立柱地脚部位受现场基础结构限制,无法完整切割回收,或进一步减少可利用废旧钢材回收量,以上因素均可能导致标的物质量及重量存在不确定因素,交易成功后转让方及标的物持有单位按照拆除完毕的设备现状进行交付,若交付标的物数量、质量与本项目公示清单不一致,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提请各意向竞买人知悉。
3、标的物拆除完毕后由本项目转让方通知受让方进行标的物转运和清场,受让方需在收到转运清场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涉标的物的转运及清场工作,并自行承担标的物转移过程工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纠纷。若,受让方逾期未转运清场,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标的物。
四、 关于交易与履约要求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踏勘、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资的数量、质量、移交、装卸、拆解、转运及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参与,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本项目全部瑕疵、风险及披露内容,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反悔、不得拒签合同、不得拒付价款、不得要求降价、不得拒收标的。 资产移交以现场交接单为准,交接完成后所有权及全部风险转移至受让方。
2、无论标的实际数量、重量、状况与评估清单存在何种差异,均不调整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其他已缴纳费用。
3、意向受让方不得以资产短缺、缺损、无实物、重量偏差、规格不符等任何理由,要求减免价款、退还服务费、赔偿损失或变更交易条件。
五、 关于价款上缴、票据及税费承担
1、本次资产处置成交价款全额直接缴入**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转让方不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发票等税务发票,仅出具**市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非税收据,意向受让方应充分知悉并接受。
3、本次交易及资产处置、移交、拆解(若涉及)、运输、处置等环节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及其他应由转让方或受让方承担的各项税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自行申报、自行缴纳。若因受让方未按规定缴纳税费导致转让方被追索的,相关损失由受让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