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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1 |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一批报废办公资产进行公开处置,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招具有再生**回收资格(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的企业参加竞买。 一、处置内容 已到报废年限及已损坏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一批,详见附件。 二、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 (二)现场勘踏时间、地点 参与竞价单位可派一人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00****点击查看艺术中心一楼大厅现场集中勘踏,其他时间不再提供现场勘查。 (三)最低限价 1,301.00元,竞标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 三、资质要求 (一)竞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竞价人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再生**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 (三)报价资料必须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 四、竞价须知 (一)本次公开处置的资产以现状转让,不分拆出售,不允许只竞买单项资产。 (二)竞价人对公开处置的资产要进行充分调查了解,报价时视为已充分了解本批资产的现状和瑕疵,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招标方进行追责和索赔。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报价后不得更改。 (三)此次竞价以符合要求的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竞得者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付清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物品搬走,运费及装卸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递交报价资料时间 竞价人应于2024年11月28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包括不限于: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整齐封装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密封递交至**市**三新新围路1号106房。(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先生,0752-****点击查看924)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