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法院废旧资产处置公告

歙县人民法院废旧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于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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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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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废旧资产处置公告

****点击查看现将所属的一批废旧资产按现状面向社会公开处置。本次公告处置方承诺本次处置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1、处置方:****点击查看

2、处置标的简介:

相关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普通照相机、传真机、空调等

二、交易方式:

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买底价)。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止均可到****点击查看C802号办公室报名。

四、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项目竞买底价:人民币4067.00元,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50.00元整或其整倍数。

五、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报名。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事业法人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

(二)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

2、承诺函。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确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指定帐户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八、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在****点击查看C楼四楼会议室进行交易,请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各方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逾期未到视为弃权。

九、相关要求:

1、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2、本次处置的资产标的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资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方提出,联系方式:吴先生,0559—****点击查看206。

****点击查看地址:****点击查看路43****点击查看检察院隔壁)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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