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固定资产公开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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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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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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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需处置一批报废资产,该批资产处置事项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该批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固定资产,主要包含在工地使用的家具、用具、专用设备等。
二、资产处置方式
本次固定资产处置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报价高者中选。
三、报名单位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备足额支付处置价款的能力,自愿自行承担资产搬运、清运等全部相关费用。
四、处置程序
(一)现场查看时间:2026年10月31日(周六)上午9-11点
(二)现场查看地点:所有拟处置固定资产均在异地项目工地,具体地址可来电详询,请自备交通工具前往。现场查看当天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公章。
(三)报价当天报价最高者需以现金方式缴纳押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确定中选后,押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按规定程序完成资产处置事项后,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若中选者放弃中选资格,需以书面形式出具弃权声明,押金不予退还。如给我院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处置资产均按现状转让,我单位不对资产质量做任何承诺保证。报名单位一经报名参与处置,即视为完全认可并接受资产现有状况,后续不得提出异议。
(二)中选单位需于2026年11月2日17时之前一次性付清资产处置款项,并于2日内将处置资产清运完毕,资产清运产生的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武老师 031****点击查看96075
联系地址:**市**区高东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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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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