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说明事项 1、中标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受让资格后5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确定最终施工组织方案,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意向单位被授权人须提供授权人所在企业投保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并盖公章,并且被授权人必须对参与项目全权负责,不得在主持参与我方施工时担任其他项目的负责人。中标受让方如违反上述承诺,受让方需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后,剩余保证金将没收并汇至我方指定账户。 2、中标受让方与转让方在签订《企业资产转让合同》的同时与转让方签订《设备转让安全管理协议书》、《廉洁协议书》,中标受让方进入转让方企业作业时必须遵守转让方企业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施工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买受人有义务服从转让方的现场调度指挥。 3、本次挂牌资产在界定区域内由买受人按照约定自行拆除和运输。超出受让资产范围而发生的拆除行为,按照资产账面原值赔偿。界定区域内,不在本次资产转让所包含的建筑物和设备不得破坏,造成损坏的按照资产账面原值赔偿。 4、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扰民问题,并做好减尘降噪措施,如因施工扰民产生的投诉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 5、中标单位施工前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30万元,收款账户名称:****点击查看,开户行(全称):华夏银行****点击查看支行,账号:46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8****点击查看0353,施工结束通过甲方联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退还安全施工保证金。 6、标的详情参考评估报告清单,清单内容与现场不符的,以现场清点的实物为准。现场吊装、搬运、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在签署合同后,45天内将标的清理运输完毕。 7、现场施工遵循施工国家安全规范,出现责任事故、及伤亡事故由受让方承担。 8、拆除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垃圾,拆除结束后清理拆除现场卫生,未及时清运的垃圾按照500元/立方进行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