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点击查看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点击查看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中心及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上传),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现场勘验确认表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点击查看中心,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中心收到受让方缴纳的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4、由于本次转让标的挂牌重量为预估吨数,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预付交易价款=旧钢轨及附件预估总重量×最终成交单价,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交付。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并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工作。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完成标的物搬运及垃圾清运等工作,如受让方自身不具备拆除能力须聘请具备拆除能力的机构进行拆除,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交接过程中需服从转让方的指挥。
6、最终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资产安全拆除、搬运、现场垃圾清理、地面及因受让方受损的建筑物恢复后,且受让方无其他违约行为,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订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待中心在收到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履约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受让方。
7、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之日起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信息。
8、本项目交易价款可以以债权进行抵顶(保证金除外),不接受多名债权人作为联合体参与项目。如意向受让方是经转让方认可的债权人,应在交纳保证金前自行与转让方确认可以抵顶交易价款的债权金额。最终受让方为债权人的,****点击查看中心提供转让方书面确认的债权金额证明文件。
9、如在交接开始之日后,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等其他情况造成第三方人员损失的,损失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10、中心在收到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并在收到转让方****点击查看中心结算的交易价款****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出具交易凭证。
11、本次转让标的为旧钢轨及附件,受让方接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使用。
12、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